京政办发[200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汪光焘、黄承样同志工作分工事项通知如下:
汪光焘同志 原分管的工作不变,增加分管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黄承祥同志 原分管的工作不变,增加分管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五月十八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汪光焘、黄承祥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汪光焘、黄承样同志工作分工事项通知如下:
汪光焘同志 原分管的工作不变,增加分管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黄承祥同志 原分管的工作不变,增加分管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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