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妥善做好捐赠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作为受赠单位,负责计算机的接收和保管;市教委负责受赠学校的安排和计算机教学的组织落实;有关区、县政府负责受赠学校计算机教室的设施配套和设备维护。 三、依法规范捐赠行为,保证捐电脑下乡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加强对计算机捐赠活动的检查、监督,对任何挪用、侵占和贪污捐赠计算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文明工程捐电脑下乡活动捐助办法》,使捐赠活动更加规范和方便。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把“文明工程捐电脑下乡”活动作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加以宣传,努力为这一活动的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成立“首都文明工程捐电脑下乡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日报社,日常工作由北京日报社和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负责。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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