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计生委)。市计生委是负责本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 (二)研究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全国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本市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本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本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负责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五)制订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六)综合管理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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