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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2〕62号
  2. [发布日期] 2002-12-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 (2002年至2004年)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6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
(2002年至2004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02年至2004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银行卡应用和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流通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创造北京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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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期间良好用卡环境和提升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服务,大力推进与之相关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刷卡消费无障碍工程,努力为银行卡应用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市长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人民银行科技司、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计委、市商委、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经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及有关商业银行主管领导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本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卡服务机构及商户间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有关方面要积极支持银行卡应用发展,保证《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规划纲要》提出了2002年至2004年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创造本市良好的用卡环境并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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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纲要》和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银行卡产业发展新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要协调各银行卡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快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为广大商户和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创造良好的银行卡受理环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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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
(2002年至2004年)

    为加快北京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明显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发展民族银行卡品牌,满足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用卡需要,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划纲要。
    一、推进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04年末,全市50%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特别是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奥运场馆周边地区的商业服务网点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银行卡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9%,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0%;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由2001年的5.6%增加到20%左右;自动柜员机(ATM)增加到3000台,基本形成银行卡“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提高”的局面。
    到2008年,全市90%的商户能够受理银行卡;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25%左右,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二、本市推进银行卡应用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1.2002年内,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委、市信息办、市旅游局完成对全市银行、特约商户银行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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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终端的进一步优化改造,力争使银行卡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5%以上,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70%。在今后2年内,同城交易成功率每年要增加2个百分点,异地交易成功率每年增加10个百分点。
    2003年末,完成全部各种非“银联”标识卡更换为“银联”标识卡的工作。2004年末,实现所有可受理银行卡的ATM机、特约商户销售终端机(POS)的联网通用,提高银行卡网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提高现有系统的交易成功率(含外卡)。
    2.2002年底前,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研究组建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化服务公司)。该公司基本职责是:拟订银行卡机具布放规划,协调各商业银行、专业公司、特约商户的机具布放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完成全市POS机间联改直联工作;实现银行卡网络和POS机具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经营;采取集中招标采购方式和生产厂家直接投资等方式降低银行卡机具购置和运营成本;网络市场(虚拟市场)消费的银行卡数据处理。专业化服务公司于2003年正式运营。
    3.2003年下半年,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和专业化服务公司组织开展代理境外信用卡收单业务的清理整顿,规范发展外卡收单业务。
    (二)有序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
    1.普及借记卡应用。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协调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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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业务,普及借记卡应用。到2003年末基本实现储蓄账户的存款人同时成为借记卡持卡人的目标。
    2.推广借贷合一卡。通过借贷合一卡使持卡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卡片的借记帐户或贷记帐户进行消费,培养有固定职业、一定收入水平的持卡人增加信用消费。
    3.大力发展贷记卡。随着信用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积极引导发卡银行将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作为发卡重点。到2004年末,使新增贷记卡占新增银行卡的比例达到25%左右。
    4.鼓励发展联名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全面推广使用联名卡。在公用事业收费领域开展银行卡试点,实现银行卡缴付电信、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的功能;要求铁路(票务)、航空(票务)、医院、石油(加油站)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银行卡;研究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
    5.推广使用金融IC卡。自2003年起,选择1至2个行业开展金融IC卡应用试点。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市信息办负责制定。
    (三)加强政府引导,增加持卡消费。
    在银行系统和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市区财政预算支付工资的系统内率先推广使用银行卡。2003年上半年,实现银行系统工作人员普遍使用银行卡;2003年末,在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财政预算单位普及借记卡,使银行卡持卡人占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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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总数达到90%以上;2004年末,使本市约40%以上人口(重点为20岁至44岁)成为银行卡的持卡人,并提高持卡人持卡消费频率。
    (四)全面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商委牵头负责,努力发展新的银行卡特约商户。2002年末,力争使银行卡特约商户增加到6000户左右,持卡消费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以上。2002年至2004年规划期内将充分依靠出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特约商户。到2004年末,在努力降低POS机及其交易成本的基础上,特约商户达到30500户,其中,市级商业中心区的商业服务业企业,中型以上商业零售业、连锁公司、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和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小型商业企业,全市星级饭店,二级以上餐馆和年销售收入超过20万元的小型服务企业,规划奥运场馆周边的重点商业服务业企业和场馆内部的所有商业服务网点,旅游景区的重点商业服务业网点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包括外卡)。推广使用移动支付方式。
    三、本市推进银行卡应用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工作期限至2004年末,负责协调组织本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落实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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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规划纲要,组织协调、检查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研究制定有步骤、分阶段地推动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韩平、市商委主任梁伟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任永光兼任。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政府各相关部门、本市辖区内金融企业和银行卡特约商户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应用发展,充分认识本市发展银行卡产业、实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不仅能够有效促进金融机构开拓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升企业经营业绩,而且有利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为举办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有关的政策支持。
    1.吸引境内外各类银行卡机构落户北京。要积极为驻京的银行卡机构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吸引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银行卡机构落户北京。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2.在银行系统与本市国家行政机关率先推行银行卡使用。用半年的时间,在银行系统普及使用银行卡,实行银行职员收入集中进卡,银行系统1000元金额以上的招待费以及其他公务支出原则上持卡消费。力争一年内在本市国家行政机关普及使用银行卡。实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推行本市国家行政机关一定金额以上的招待费以及其他公务支出用卡消费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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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有条件的本市国家行政机关、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用卡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本市各区县的商业、旅游重点街区要率先成为刷卡消费无障碍地区。责任单位:市商委、各区县政府。
    5.自2003年1月起,城近郊区凡新设立的商业、服务企业都要能够受理银行卡;自2004年1月1日起,城近郊区及奥运规划涉及到的部分远郊区县中凡新设立的商业、服务业网点也要能够受理银行卡。由市商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委。
    6.力争使北京成为全国银税一体化试点城市,实现银行卡系统与税控系统联接。责任单位: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研究解决公用事业单位使用银行卡结算手续费财务科目问题。为解决当前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现金流量大、易发生偷盗、抢夺等案件的问题,研究、解决财务制度中使用银行卡结算手续费列支科目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鼓励发展中介机构。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要协调各商业银行实现现有POS机具的集中统一管理。鼓励布放兼容磁条卡和IC卡功能的POS机具,对现有机具的功能改造,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可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商委。
    9.实行政府奖励政策。2002年至2004年内,对在实施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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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政府部门、金融企业和特约商户,市政府将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评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其进行奖励。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
    (四)经济措施。
    1.实行持卡消费激励机制。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由发卡银行联合组织个人银行卡消费抽奖活动;由特约商户联合组织个人银行卡消费收据号码抽奖活动。抽奖办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
    2.税收优惠。对商户购置的POS机具及相关设备一次性支出在一定金额以上的,可加速折旧。积极研究有利于银行卡发展的税收政策,争取试点城市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研究制订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3.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试点城市政策支持。争取在本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商户不同类型,适当调整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4.争取降低银行卡使用线路收费标准。协调电信部门对使用银行卡的电信资费给予适当降低,以减少商家受理银行卡的成本,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通信质量。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物价局。
    (五)技术业务规范。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业务规范组织督促各商业银行做好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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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优化改造和稳定运行工作;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系统和出台新的业务争议处理规则,进一步缩短退货和错账处理时间。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六)宣传措施。
    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银行卡应用知识和应用发展成果。组织召开推进本市银行卡应用的动员大会;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的宣传教育作用,播放有关推进银行卡应用的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刊载有关银行卡普及应用的意义及用卡常识等文章,培养市民持卡、用卡和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识。具体宣传方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市宣传部门组织制定。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监督检查
    (一)行政检查。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发卡银行、特约商户执行联网通用的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其立即整改。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组织各商业银行加强对大额现金提现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现金管理,鼓励应用银行卡。
    (二)社会监督。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聘请100名持卡人作为银行卡业务特约监督员、聘请部分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为联络员、组织对社会公布银行卡联网通用服务故障投诉热线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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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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