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规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 2.劳动合同鉴证、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评估、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及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的评估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3.取消审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簿和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建设征地农转工招工、开立工资预留户等职能。 4.取消核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职能。 5.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事项。 (四)下放的职能。 1.将审批招用未满16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和招收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及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工人对调进京等职能,下放给区、县政府。 2.将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能,下放给区、县政府。 3.将认定企业劳动者工伤、核准工伤保险待遇,认定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资格、核准医疗保险待遇,认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准集体合同等职能,下放给区、县政府。 4.将用人单位招聘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人员的备案,下放给区、县政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劳动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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