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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0〕89号
  2. [发布日期] 2000-08-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8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〇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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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简称市监狱局)。市监狱局是北京市司法局管理的负责本市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
    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职能,交给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监狱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狱执行刑罚、狱政管理和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罪犯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罪犯的劳动改造及思想、文化、技术等教育的组织实施。
    (三)管理所属监狱的生产、基建、装备、财务等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干警和职工的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和北京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监狱局设13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内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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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处级机构)、纪检委、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罪犯档案的管理。
    (二)法制处
    起草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制度;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刑罚执行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
    (三)政策研究室
    负责监狱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写监狱工作史志;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的专题调研;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四)综合信息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
    宣传国家对监管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管工作的信息发布;编写《首都监狱工作》内刊;负责接待联络工作。
    (五)狱政管理处
    对监狱日常管理进行检查指导;查处狱内案件、事故;负责罪犯加、减刑的申报;监督警戒设施及设备的使用;负责整理罪犯情况资料;负责制订罪犯调遣计划。
    (六)教育改造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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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订对罪犯的思想、道德、法制、文化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罪犯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及考核;负责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组织工作;联系协调社会帮教活动。
    (七)生活卫生处
    负责制订罪犯被服的配发计划;检查各监狱罪犯伙食、零用金的管理情况;监督指导监区环境卫生及对罪犯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指导死亡罪犯的善后工作。
    (八)计划财务处
    制订本系统中、长期综合计划和发展规划;编制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年度财务计划;负责行政经费的划拨和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生产经营成本、资金、信贷、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技术装备处
    负责拟计监狱警戒具、车辆、锅炉、办公用品、干警服装的配备及更新计划;负责监控、通讯设施及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枪支弹药及监狱警戒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的交通安全及锅炉运好的管理。
    (十)生产处
    指导并监督、检查所属监狱的罪犯劳动;负责监狱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负责生产项目的开发、引进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一)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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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订本市监狱布局规划方案;编报本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编制工程财务用款和物资计划;负责本系统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审计处
    负责直属单位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负责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的审计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三)行政处
    负责本机关财务、房产、设备、车辆、食堂等事务的管理。 
    政治部。内设组织处、宣传处、劳动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机关政治处、老干部处。
    组织处(团委、工会)。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负责工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宣传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干警职工的思想、理论、作风建设工作。
    劳动人事处。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等工作;承办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警衔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教育训练处。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干警职工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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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根据国家普法教育规定对干警职工进行普法教育。
    机关政治处。负责本机关的党群工作和人事管理。
    老干部处。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纪检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警、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检查、审理干警、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受理违法、违纪方面的举报、控告、申诉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监狱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49名(合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4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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