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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9〕27号
  2. [发布日期] 1999-04-3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8号),市政府决定,在北京市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统一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另行印发。

  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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