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9]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二阶段的目标和措施》已经第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措施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在继续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紧急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73号)的同时,狠抓落实,确保第二阶段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市环保局负责检查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二阶段措施任务分解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二阶段措施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二阶段的目标和措施》已经第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措施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在继续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紧急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73号)的同时,狠抓落实,确保第二阶段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市环保局负责检查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二阶段措施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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