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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7〕37号
  2. [发布日期] 1997-06-2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参事室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7]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参事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0号)下发以来,市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市参事室)在组织市政府参事(以下简称参事)参政议政、发挥咨询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参事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市参事室的性质、任务和参事的职责

  市参事室是人民政府所属的一个工作部门,是一个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机构,其基本职责是组织市政府参事从事下列活动: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密切同各界人士的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审查某些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某些由政府批准或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编写有关史料;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等。

  参事是人民政府的参事,在市参事室主任领导下,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人而异,各展所长”的原则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参事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对政府某些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密切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反映各方面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应有关部门邀请,对某些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制度草案研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进一步加强参事队伍建设

  参事以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为主体,必须是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按照既保持一定的参事数量,更注重参事素质的精神,加强参事队伍建设。遴选参事,既要考虑统战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的需要。遴选的主要对象是,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同时是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各方面专家,特别是经济、法律、行政管理专家。原国民党起义的师长、专员以上军政人员和为祖国做过贡献的其他人士,能够在海外做统战工作,特别是在统一祖国的事业中发挥作用的爱国人士、从台港澳和国外回来定居的知名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爱国人士也属遴选参事的范围。

  新聘参事的年龄一般应为60岁左右,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高于65岁或低于55岁。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参事。在人选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尽量从不同民主党派成员中选聘。为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如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难以遴选急需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也可选聘个别符合参事条件、适合统战工作的中共党员,但其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参事总数的10%。

  三、进一步改进参事的管理服务工作

  新聘参事除从国家行政机关聘任的外,从其他单位聘任的均不进入国家公务员序列。聘任制参事保持原行政级别和技术职务;在受聘期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其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保留,纳入原单位统一管理;解聘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受聘参事所在单位调整工作人员职级时,对参事应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个别从台港澳地区和国外回来定居的知名人士被聘为参事的,如未在其他部门、单位任职,由市参事室商有关部门根据本人实际,参照其他参事的情况,相应解决有关待遇问题。

 任命制参事均不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其工资调整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加强市参事室领导班子建设

  市参事室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搞照顾性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是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其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同级政协领导成员的任职年限;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按照现行干部离退休年龄办理,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市参事室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市参事室工作,努力提高市参事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参事工作的活力。同时注意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主动向参事所在单位提供参事的有关情况。

  五、切实加强对市参事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组织参事参政议政,加强对市参事室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由一位副市长分管市参事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适时向参事通报形势和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情况,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市参事室在统战政策和参事安排方面,要主动接受市委统战部的指导。

  根据参事室统战、咨询工作的需要和本市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妥善解决新聘参事的编制问题;财政部门将根据财力可能及业务活动和统战活动需要核拨经费。为了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今后遴选参事时,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事履行职责时进行的调研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参事所在单位应对参事的参政议政活动给予支持,并把参事参政议政的实绩作为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实行工作承包制或定额管理的单位,应适当核减参事的业务工作定额。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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