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5]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科技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于印发。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北京市科技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北京市科技干部局(简称市科干局)。
一、主要职责
市科干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本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市专业技术队伍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研究起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实施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
(二)负责管理本市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研究制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并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组织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类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来华在京定居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市博士后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本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费出国留学、进修的组织、选派工作;研究制订引进、安置和管理在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研究制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交流工作。
(六)研究制订本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政策、规定;参与人才市场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派和交流。
(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市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干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信访、议案、建设和提案工作;负责人事、外事、工资福利、财务审计、后勤、基建、车辆、保卫、保密及重要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负责本机关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以及党总支工作。
(二)职称处
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研究审核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合理比例,分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审核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三)人才处
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各类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来华在京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干部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派和交流工作;负责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基金的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留学回国人员的政策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在职科技人员出国留学、进修的选派和外语考试及组织工作。
(四)教育处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组织协调并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交流工作。
(五)政策研究处
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的研究工作;负责收集国内外人才管理信息,进行人才管理研究;综合统计分析专业技术队伍的状况,制订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研究、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科干局行政编制为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按有关规定,工勤人员5名转为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