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5〕95号
  2. [发布日期] 1995-10-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5]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保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

  一、主要职责

  市信访办是市委、市政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市长电话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处理群众给市长的电话。

  (二)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负责向来访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各区县、各部门各市属机构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负责协调部门、单位之间有争议的信访问题。

  (四)负责对本市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办设6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议案、建设和提案、档案、人事、联络、计算机信访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及重要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

  (二)办信处

  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处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简称中办、国办信访局)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新闻单位转来的群众来信;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办理的群众来信;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中反映的重要信息。

  (三)接访处

  负责接待来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督办检查或者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负责协助中办、国办信访局处理本市群众到中南海、中央信访接待站的上访问题;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群众上访的重要情况和信息。

  (四)综合调研处

  负责整理编写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编写《信访专报》、《信访情况》和有关情况总结;负责编辑出版《北京信访》等工作。

  (五)市长电话值班室

  负责接听、处理群众给市长的电话,并综合市长电话每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群众电话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市长电话反映的紧急情况;联系和协调市长电话网络的日常工作。

  (六)基层处

  负责联系各区县、各部门及各市属机构的信访部门,指导、检查贯彻执行《北京市信访条例》的情况和基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信访干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信访办行政编制为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