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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8〕34号
  2. [发布日期] 1998-07-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刘淇同志为常务副市长及其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8]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刘淇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为常务副市长。现将刘淇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市长主管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计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证监会,市计委协调的各金融、保险机构。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家机关工委。

  特此通知。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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