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6]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加快本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的步伐,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建立北京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全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的有关政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对国家管理的水库、河流、引水工程、灌溉和建筑设施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确定土地权属事项。
二、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段 强 副市长
成 员:陈书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柳纪刚 市计委副主任
韩景泉 市商委副主任
聂玉藻 市政府农林办副主任
刘汉桂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 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寿海 市房地局副局长
魏成林 市规划局副局长
尤慧康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刘汉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调整,由市水利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并报召集人批准后,通知有关单位。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