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6]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O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1996年4月4日经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纲要》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计划,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个整体计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层层分解,逐条细化,编制可操作的折子工程,一项一项地完成”的精神,现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