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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4〕63号
  2. [发布日期] 1994-08-2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贵州省部分贫困地区捐送衣被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4]63号

各城近郊区人民政府,昌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总公司,各高等院校,各群众团体:

  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动员全国各大中城市向贫困地区捐送衣被的通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对大中城市向贫困地区、灾区捐送衣被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为做好本市募集衣被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为灾区和贫困地区捐送衣被的意义。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本市曾多次发动群众,向兄弟省、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这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愿,对于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推进本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首都意识,密切首都与兄弟省区的关系,安置灾民,促进社会安定,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的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承担募集任务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要对广大群众进行思想动员,讲清募集工作的目的、意义。各有关区、县政府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组成各有关部门领导人参加的募集衣被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过细工作,切实把这项体现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深切关怀及首都人民群众对兄弟省区群众深厚情谊的好事、实事办好。

  二、募集范围、原则及受援地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本市实际出发,这次募集工作在城近郊8个区和昌平县城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院校教职员工中进行,大、中、小学生不参加募集。单位、团体可以捐赠。募集工作本着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摊派,不下指标,不要求捐不出衣被的个人捐款买衣被。募集的衣物包括:棉衣、棉被、毛毯、棉毯、毛衣、绒衣、皮衣、羽绒服、秋衣秋裤、单衣单裤、质量较好的鞋帽和围巾等。募集的衣被要确保质量。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捐款或捐赠与群众生活有关的物资。捐赠的衣被要洗刷干净,由募集单位按要求筛选、分类登记、包装,标明类别、数量、重量、接收单位、募集单位、发到站地点。受援地区为贵州省的黔南、黔东南、黔西南州,安顺、毕节、铜仁地区。本市采取9个区、县对口支援方式,具体分工由市募集衣被办公室商贵州省驻京办事处确定。

  三、募集和运送时间。本市募集活动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体分4个阶段。8月下旬至9月1日为准备、动员阶段;9月2日至15日为募集、筛选、分类、打包阶段;9月16日至25日为发运阶段 ;9月25日至9月底为总结阶段。10月份召开会议进行募集工作总结。

  四、募集工作分工。此次募集活动正值召开“远南”残疾人运动会和迎接国庆45周年之际,工作忙,任务重,各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均在驻地区、县政府及街道(乡镇)参加募集。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要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服从属地管理。铁路、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圆满完成发运任务。

  五、落实募集经费。这次募集衣被是全国性的社会互助活动,中央不安排经费。为使本市募集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各有关区、县负责衣被募集、包装、仓储,并负担衣被市内运输费用;市政府负担衣被铁路运输和装卸费用;各级工作机构所需费用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县财政负担。

  199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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