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7]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规划的实施由市教委负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
“八五”期间,本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各类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结构不断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深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绩,教育投入有较大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本市教育事业在发展中,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为贯彻《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发展本市教育事业,特制定《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是百年大计,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坚持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道路,努力实现教育的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办学,形成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格局。
本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深化改革,优化结构,重在提高,争创一流。
二、发展目标
(一)2010年教育事业发展总目标。经过15年努力,本市要形成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达到与首都地位相称的国内一流的教育水平,并接近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
(二)2000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1.主要指标:
――3岁以上学前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
――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和质量。
――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0%至70%。适当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到2000年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调整为4:6。
――本市18至21岁人口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左右。
――本市每10万人口中,有3300名在校大学生;1.5万人受过高等教育。
――本市户籍人口中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它职业培训年平均达到300万人次。2.具体目标:
基础教育
――建立0至6岁学前教育体系。加强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发展到100所,合格的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到150所。
――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到“九五”末,本市小学在校生达到80万人,初中在校生达到53万人左右。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在办学条件的主要项目上,10%的中小学达到较高标准;40%的中小学达到一般标准;其余50%中小学保持基本标准。
――进一步调整普通高中布局,增加独立设置的普通高中学校,重点建设3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5万人左右。
――加强民族教育,推进民族学校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加强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需要。
――加快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职业教育
――建立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高、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25万左右,其中中专生9万人左右、职业高中生10万人左右、技工学校生6万人左右。
――重点建设100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其中40所达到国家级示范学校水平。
――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扩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平均办学规模。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选择部分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使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万人左右。
高等教育
――全市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达到4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共21万人,研究生4万人(其中市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5万人),成人高校本专科生15万人。
――进一步加快市属高等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形成本市高等教育的特点和优势。采取措施支持在京高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重点学科、重点课程和重点实验室。在京高校中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要全部通过国家的重新认定;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要有较大增加;支持建设50个市级重点学科和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
――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北京地区部分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
――促进在京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向优势互补与联合的方向发展。
成人教育
――全市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成人教育网络。每年有35%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并培训紧缺人才3万至4万人。
――建立并完善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每年参加岗位培训的职工达到250万人次左右。
――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学校,其中包括6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20所成人中专学校。10所成人培训中心、30所乡镇成人学校。
――重点抓好30个大中型企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三、重点工作
(一)调整教育结构。
一是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提高全体市民素质的需要,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比例;二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结构;三是根据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发展,安排好社区内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学校布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设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中,加强教育资源统筹,提高教育综合效益。
(二)提高教育质量。
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下大力量抓紧抓好。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德育工作,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结合不同阶段教育的特点和学生年龄实际,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及中小学生的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确立现代教育观念。基础教育要全面推进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及其它专业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拓宽专业,提高适应性,注重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促进教育、科研、生产相结合。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推广先进的教育改革经验,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带动全市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努力促进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生师比,提高教师的人均授课时数,充分发挥老教师和中年教师的作用;二是抓紧做好青年教师特别是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三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边远山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办学为主,同时注意发挥城市街道在办学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办学,作为政府办学的补充。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以“共建”和合作办学为主要形式,扩大学校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加强条块结合。在国家教委指导下,对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进行统筹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学校进行实体合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教育综合改革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区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计划、财税、教育、科技、劳动、人事等部门参加的教育统筹协调机构,实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经济、科技、教育协调发展。二是继续抓好海淀区教育综合改革实验,进一步推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三是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实行政府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学校生活后勤工作社会化。
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减免学杂费和勤工俭学制度;全面实现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建立和完善除义务教育阶段外的学生缴费上学制度;逐步建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的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稳步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改革。
五、主要政策措施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行“六个优先”,坚持“五项制度”。
“六个优先”是:在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事业发展;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在规划城市建设和制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学校建设布局、学校用地,保证学校的基本建设;在开发重点工程和高新科技产业时,要优先做好人才准备,保证培训经费;在配备干部时,要优先为教育工作选配德才兼备的干部;在改善职工住房、福利和医疗等方面待遇时,要优先保证教师待遇。
“五项制度”是:学习教育理论制度;研究教育工作的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为教育办实事制度;评议考核教育政绩的制度。
(二)实施“十大教育工程”。
为实现本市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要抓住重点,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实施“十大教育工程”,以此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十大教育工程”是:高标准基础教育工程、山区教育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工程、成人培训工程、高校“三重”工程、“110”工程、示范学校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和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工程。
(三)增加教育投入。
一是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二是教育经费要做到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师工资性收入和学生生均公用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三是收好、用好城乡教育费附加、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扩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依照法律,企业要保证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并保证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常费用。积极发展校办产业,不断增加对教育经费的补充。适时调整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标准、非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标准。积极争取国内外各界人士捐资助学,使市、区县人民教育基金有较大幅度增加。
要继续贯彻《教育法》和《预算法》,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教育部门要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益。要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
(四)改善办学条件。
“九五”期间,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计划建设各类学校教学用房100万平方米。其中,中小学50万平方米,职业学校25万平方米,市属高校20万平方米,成人学校5万平方米。积极抓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校舍的建设,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使用,都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准缩减配套校舍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校舍建成后不准挪做它用。
“九五”期间,市属教育系统要新建100万平方米的教职工住宅,北京高校教职工住宅建设5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育新花园、望京小区、园丁小区等几个教职工住宅小区。
基础教育要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特别重视解决教具、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短缺问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实验室、实验基地、实习场所和图书馆建设,充实仪器和文献资料。要加强校际合作,实行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计算机教学,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要建立教育管理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的建设。
(五)建立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教。
认真实施国家颁布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出台一批地方教育法规、行政规章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形成较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加强教育执法队伍的建设,认真组织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证教育事业优先和健康发展。
(六)加强教育科研,教育督导、评估和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的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特别是教育理论和改革实验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充分发挥市、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作用,加强对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育的督导检查。
逐步建立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制度。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认真抓好中外合作办学和汉语教学。
为了保证《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院校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把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要对《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建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监测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依据规划目标提出的监测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向市及区县政府提交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