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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6〕45号
  2. [发布日期] 1996-09-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6]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农林办)。

  一、主要职责

  市政府农林办是市政府主管本市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起草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并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经济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生产、流通、加工和对外经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农村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村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编写畜牧、水产、农业机械行业生产统计年报、疫情报告,申请、报批本系统重点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并组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参与组织本系统对内、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与项目开发,并负责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

  (四)负责畜牧兽医卫生、药政、畜禽检疫等方面执法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兽医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养鱼水域的环境监测、保护利用、增值水产资源和渔业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及其安全监理工作。

  (六)负责村镇建设和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管理。

  (七)负责制订山区建设的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山区经济开发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北京市山区建设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农林办设11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议案、建议、提案、信息、档案和重要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以及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生产处

  指导编制粮食、蔬菜和瓜果生产的规划和计划,并协调组织落实;组织农业科学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业生产的经营机制,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农业生产的中心任务。

  (三)副食品管理处

  指导编制副食品生产的规划和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负责组织肉、蛋、奶、鱼等养殖业产品货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货源的供应工作;参与研究主要副食品购销价格的制订、调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副食品产销工作。

  (四)乡镇企业处

  指导编制乡镇企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乡镇企业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工作。

  (五)国有企业管理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农林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市农林系统住房改革及职工住房解困工作。

  (六)外经处

  负责协调农林系统和郊区区、县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工作;协调农林系统和郊区区、县承办的政府间技术合作项目;配合有关部11管理农林系统对外科技交流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七)计划处

  负责编制农村经济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作物生产布局的调整;负责协调、管理用于农业的财政及信贷资金;协调、安排主要农业生产物资的分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八)科教处

  研究制订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星火计划”和开展“星火奖”的评审工作;研究制订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对本系统职工进行岗位培训;负责农林系统科技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法制处

  负责起草农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家施,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农林办主管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代理工作。

  (十)农村建设处

  负责协调制订村镇建设方面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重点集镇、乡村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人事保密处

  负责本机关人事工作和保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保密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农林办行政编制为7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处级领导职数23名。

  北京市山区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为10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由市政府农林办按有关规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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