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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6〕11号
  2. [发布日期] 1996-02-2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收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公园门票和军车临时停车费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6]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工作,加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市政府决定,对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进入颐和园等11个公园和军车在北京站等5个机动车收费停车场临时停车实行免费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属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中山公园、香山公园、陶然亭公园、双秀公园、紫竹院公园、玉渊潭公园和劳动人民文化宫等11个公园,对凭本人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免收公园入园门票(不含园中园,凡举办特殊性的大型游园活动除外)。

  二、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5处机动车收费停车场,对挂有军车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辆免收临时停车费。

  三、本通知自1996年3月15日起实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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