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6]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工作,加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市政府决定,对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进入颐和园等11个公园和军车在北京站等5个机动车收费停车场临时停车实行免费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属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中山公园、香山公园、陶然亭公园、双秀公园、紫竹院公园、玉渊潭公园和劳动人民文化宫等11个公园,对凭本人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免收公园入园门票(不含园中园,凡举办特殊性的大型游园活动除外)。
二、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5处机动车收费停车场,对挂有军车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辆免收临时停车费。
三、本通知自1996年3月15日起实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