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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6〕25号
  2. [发布日期] 1996-04-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归口市教育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市财政拨款的相当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教育科学应用、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北京教育考试院为市财政拨款的相当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教育考试的考务、招生及考试指导、服务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考试、招生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为相当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方面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编辑、发行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开展的有关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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