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归口市教育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市财政拨款的相当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教育科学应用、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北京教育考试院为市财政拨款的相当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教育考试的考务、招生及考试指导、服务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考试、招生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为相当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方面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编辑、发行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开展的有关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