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4]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限制养犬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限制养犬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的规定》,对全市限制养犬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 问:孟志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长:孟学农 副市长
副组长:龙新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大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逢敏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周继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吕实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德仁 市卫生局副局长
曹克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燕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德山 市环卫局副局长
边吉兴 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处处长
张克绵 市公安局十三处处长
沈 强 市委宣传部综合宣传处副处长
刘荫桐 市畜牧兽医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吕实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