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4]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市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
经市政府与招商银行协商,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京成立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为招商银行的分支机构(相当正局级)。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名,招商银行董事会聘任。
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的业务受招商银行的领导,并接受市人民银行的监督,行政和日常工作归口市计委协调。
三、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内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按招商银行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组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对推动本市金融体制改革和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积极支持,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尽早正式营业创造条件。
199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