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5]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电话电视会议》精神和国家经贸委《关于认真做好199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和节日商品、重点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春运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1996年春运期限自1月30日开始,3月19日结束,历时50天。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优质服务,继续加强运输组织管理,努力提高旅客疏运和货物运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制定春运及相关工作的计划和应急调整方案,及时调配运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对节日商品和重点物资要优先列入运输计划,优先安排装运。铁路部门要安排增加有关通道的临时旅客列车,同时要利用春节假日期间部分客车停运的时机,组织抢运重点物资和积压物资,并做好邮件、报刊、包裹的运送工作;公路部门要组织好省际间公路客运直达运输;市公交总公司、地铁总公司要做好市内乘客和铁路加开临时客车运输旅客的集疏工作。
组织民工有序流动是春运工作的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政策,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劳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60%的民工留在务工地过节,同时避免民工家属进城过年。各用工单位要向民工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在务工地过春节。对响应号召留下来过节的民工要予以表扬和奖励。要安排好他们的节日生活,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春运期间,要重点保证学生休假探亲和返程运输。市教育部门要协调各大、中专院校有计划地错开放假时间。
二、强化治安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同志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抓安全工作。要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各运输部门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及设施要认真全面地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消除隐患,防止带病机具投入春运。要强化铁路道口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管理。对个体营运车辆要加强管理,严禁超载和带病车运营,严禁无证照人员参加春运。
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三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查堵“三品”,对违反规定的旅客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当地驻军和社会力量做好运输沿线和车站、机场的治安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北京站、首都机场以及北京西站等重要客运场所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运输治安秩序、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抢劫盗窃运输物资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惩治车匪路霸、伪造及非法倒卖车票的不法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坚决清理和查处“黑三轮”、“黑出租”、“黑托运”等的不法活动,严禁强买强卖和拉客诈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运输场所的秩序,确保春运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服务和宣传报导
为加强对春运及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市春运及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运力组织、调度指挥和民工有序流动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保证春运期间电力、燃料和粮油、副食品的供应。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纪律和岗位责任制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管理;整洁车容、站貌,优化旅行环境;各客运站点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对大学生要提前订票、送票;要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企业形象。
春运期间,各新闻单位要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重点,正确导向,及时反映春运动态,提供春运疏导信息,以推动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春运及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百发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阳安江 市经委主任
刘克信 市经委副主任
阜柏楠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韩景泉 市商委副主任
王纯善 北京铁路局局长
阮增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尤兰田 市劳动局副局长
王正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赵树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柏林 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振成 市地铁总公司副总经理
朱养慈 市粮食局副局长
楚国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永彬 市邮政局副局长
王德芳 北京铁路分局局长
林克庆 东城区副区长
谭植洪 国际航空公司地面部经理
许治贵 市运输指挥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许治贵(兼)
办公室设在东长安街6号4楼432房间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同意后报组长审批,并通知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