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3]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拟订的《1993年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对口支援,是国家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措施。请你们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贯彻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市政府同意由市经协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对口支援协调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993年6月26日1993年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支援工作意见
1993年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支援工作,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为指导,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扎扎实实办实事,创实效,继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继续发挥内蒙古资源优势,加快资源开发和利用
从今年起至“九五”末,北京、内蒙古和电力部三方共同建设内蒙古西部发电工程,确保首都从1995年起不再拉闸限电,同时促进内蒙古煤炭资源的利用,实现区域经济的合理分工。此项工作做为两市、区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双方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同时,双方要共同努力,寻求多种形式,继续为内蒙古提供资金,用以开发资源、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支援地区的经济建设。根据已签定的协议,内蒙古向北京提供电解铜、锌、锡、钢材、大豆等生产、生活资料。
二、双方继续扩大沿边开放口岸的合作,开展边境贸易
对北京市和满洲里的合作项目,双方要认真落实,尽快实施,并努力扩大合作范围。在此基础上,力争通过二连口岸,利用内蒙古的口岸优势,联合开展对俄、蒙边贸工作,争取有新突破。
三、继续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加强两市、区间的科技合作
今年要继续以赤峰市为重点,同时加强与呼和浩特、包头两市的科技协作,并逐步有计划地扩大到哲里木盟、兴安盟。为实现上述设想,两市、区经协办要组团对包头市、哲里木盟、兴安盟进行考察、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帮带关系,使内蒙古部分企业逐步实现既有科研院所的科技帮带,又有同行业知名企业的管理帮带。
四、继续深化重点支援地区和重点支持、联系贫困旗的工作
重点支援的赤峰市要在落实1992年112个合作意向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协议,并促其建立帮带关系。同时细化赤峰市对口支援实施计划,抓紧实施。
对重点支持和联系的翁牛特、喀喇沁两旗,要认真研究落实1992年专家咨询的意见,并与科技顾问保持经常的联系,发挥他们的作用,促进两旗经济发展。
北京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99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