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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1〕75号
  2. [发布日期] 1991-12-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市地震办公室成立市地震局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本市地震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地震办公室,成立北京市地震局(相当副局级),为事业单位。

  市地震局负责地方地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北京地区地震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及上报;研究制定本市防震减灾对策方案,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地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并进行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等。

  市地震局归口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其内部机构设置由市编办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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