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2]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为适应本市房地产开发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北京市大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其工资标准仍参照副局级总公司的工资标准确定,归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
特此通知。
1992年10月3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大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2]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为适应本市房地产开发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北京市大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其工资标准仍参照副局级总公司的工资标准确定,归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
特此通知。
199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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