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3]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经市政府批准,自1993年4月起,在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和中长期计划中,对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实行计划单列。市计委经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制定了《关于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实行计划单列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1993年11月16日
关于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实行计划单列的实施办法
一、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经济指标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可自主确定年度经营计划、经济指标,报市计委备案,并逐月报送计划执行情况。
(二)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方面享有各区、县、局(总公司)现行的项目自行审批权。
(三)集团公司的财政、财务工作计划在市财政单列,基建财务计划在市建设银行单列,并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按期如实报告财务计划实施情况和各种报表。集团公司的财政、财务计划指标分别纳入市财政、信贷年度计划。集团公司的财政收支、拨交款、物价和经营等事项,由市财政、银行、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按现行税收体制规定,由所在地税务分局负责;集团公司要遵守物价政策和有关规定,其物价可根据市场变化自行确定,接受市物价局指导。
(四)在市劳动局指导下,集团公司可根据餐饮服务业特点建立内部用工管理办法,自定招工计划、用工方式,(包括招用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并实行劳动合同制。集团公司的工资可比照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本着“两个低于”的原则,决定工资发放计划和分配形式,并报市劳动局备案。集团公司参加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由市劳动局负责管理。
(五)集团公司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等,报市计委审批,并报市建委、市规委备案。集团公司翻扩建项目,由市规划局按市计委审批范围核准;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由集团公司直接向主管供应的部门申请。
(六)集团公司编制年度进口及用汇计划,报市计委审批,并可支配使用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非贸易外汇额度和现汇。集团公司利用外资计划和利用外资项目建议书,按吸收国外直接投资项目计划和专项资金贷款计划报市计委审批,纳入市年度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市计委、市商委审批。集团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对外经贸合作、外派劳务等业务,报市经贸委审批。集团公司直接向外事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出国任务。
二、北京全聚德烤鸭店、前门全聚德烤鸭店、王府井全聚德烤鸭店原核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有关基数,由市财政局负责划出,并作为集团公司工资制度改革、经济效益考核的参考基数。市财政局对集团公司下达并审批财政收入计划、购买债券指标、集团购买指标;按新的财务制度对集团公司进行日常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及副食补贴报领等工作;按照对饮食服务行业征收所得税的现行政策征收所得税,返还集团核心企业,用于集团公司的网点开发和设施建设。
三、市税务局对集团公司实行税务事项属地办理(包括交纳税金)的原则,负责检查、监督其执行税收政策、法规的情况。市审计局按规定对集团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集团公司内部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四、集团公司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是“全聚德”商标的合法注册单位,并享有“全聚德” 商标专用权。集团公司按规定填报年检报告书和资产负债表,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集团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
五、市外汇管理局负责集团公司有关外汇额度调剂、外汇留成和外汇券周转比例核定等管理工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核定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按规定授权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和产权变动等工作。
六、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集团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并对干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市科技干部局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的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落实;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接受所在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规定进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市消防局依据国家和本市管理规定,对集团公司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八、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与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卫生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工作责任制。
上述各项工作由市计委、市商委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计划单列方面的工作,确保该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