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北京乙烯工程已正式列入国家“八五”乙烯发展计划,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它的建成投产,对治理本市东南郊环境污染,改善首都环境质量,缓解本市石油化工原料严重短缺,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本市经济实力,将起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北京乙烯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市政府1991年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北京乙烯工程是本市“八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及有关区、县政府都要全力支持,像保亚运会工程那样,保证北京乙烯工程按期建成投产。
二、成立北京乙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程建设,决策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事项。吴仪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韩伯平同志任顾问,周庆祖(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济师)、史学斌(化学工业部基建司司长)、林豹(市计委副主任)、孙震岩(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经理)任副组长。首规委办公室、市计委、市建委、市经委、市经贸委、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市物资局、市建材供应总公司、通县政府、朝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等为成员单位。
三、由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组建北京乙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作为北京乙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工程进行具体领导、检查、协调、服务,负责工程总承包,并对全部建设工作负责。总指挥部设总指挥长一名,常务副总指挥长两名,副总指挥长五名,总指挥长由孙震岩同志兼任。
四、市政府对北京乙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实行计划单列,有关业务直接由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
五、北京乙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设外事工作部门,其业务直接由市外事部门领导。
六、市政府办公厅1990年3月19日《关于成立北京乙烯工程领导小组的批复》〔(1990)厅秘字第11号〕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