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3]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预防狂犬病领导小组《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管犬灭犬和预防狂犬病工作的意见》已到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3年11月19日
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
管犬灭犬和预防狂犬病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遵照希同同志指示,何鲁丽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市加强管犬灭犬和预防狂犬病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前一段工作,分析了当前情况,着重研究了进一步加强管犬灭犬和预防狂犬病的措施。大家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各区、县和有关局在很困难的情况下,采取集中灭犬与加强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到9月底,全市共捕灭违章犬34756条(其中城近郊区21093条),处罚6899人次;取缔了非法设立和无照经营的大公司、犬商店,打击了狗贩子,摸清了小动物医院的情况,现正在研究整顿管理的意见;积极开展了宣传工作,仅8、9月份就印发、张贴了宣传材料5万份,同时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宣传城区养犬的危害和有关规章;加强了准养犬的管理和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处理工作,狂犬病基本得到了控制。
但是,当前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禁养区违章养犬增多,观赏犬的捕灭难度很大;二是被犬咬伤人数增多,到10月底全市被咬伤4万余人次,狂犬疫苗比较紧张;三是禁养区养犬扰民,影响卫生,引起民事纠纷,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有的区、县对管犬灭犬工作认识不足,管理松弛,加上没有经常经费,有的宣传媒介导向错误,使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会议决定,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集中力量,狠抓管犬灭犬和预防狂犬病工作,务求收到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城区禁止养犬(包括观赏犬),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护城市环境的大事,也是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树立反复抓、连续抓的思想,不能企图一劳永逸。
二、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宣传城市养犬的危害和本市的有关规章、管理措施及被犬咬伤后的处置方法。特别要加强对违章养犬人的宣传工作,动员他们自觉遵守政府法令。
三、立即在全市统一集中灭犬。各区、县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捕灭违章犬,严厉打击狗贩子。对牵狗招摇过市、带狗进公共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经常管理,对集贸市场、活犬交易场所、经常遛狗的地方,要突击清查,发现违章犬,及时处理。
四、对宠物公司、爱犬乐园、小动物医院等,在整顿的基础上,制定管理办法,切实管起来。
五、保证狂犬疫苗的数量和质量,对被犬咬伤的人要及时处置,防止发生因狂犬病死人。
六、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县政府领导要亲自抓,在财力、物力上给以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畜牧、街道、乡镇等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区、县和市有关局执行。
市预防狂犬病领导小组
199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