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为了理顺市、区建委同所属建筑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职能的作用,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城区联合建筑工程总公司。原隶属该公司直属企业的调整方案,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北京市城区联合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为了理顺市、区建委同所属建筑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职能的作用,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城区联合建筑工程总公司。原隶属该公司直属企业的调整方案,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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