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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3〕10号
  2. [发布日期] 1993-02-2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3]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为加强本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保证建材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并指导全市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流通等工作。原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和市建筑材料供应总公司代行的建筑材料行业管理职能及其相应机构,移交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市建委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经费自收自支。

199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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