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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0〕66号
  2. [发布日期] 1990-11-0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山区九渡村农民郑友生等人冒充护林人员殴打、敲诈游人的通报

京政办发[1990]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今年4月22日,北京师范大学10余名学生到房山区十渡镇登山游览。当一名学生刚要抽烟即被其他同学制止时,九渡村农民郑友生、刘华忠、郑玉文假冒护林人员,借机敲诈勒索,硬要罚款8元,并用皮带抽打学生。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极坏影响。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获悉此事后,即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房山区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已责令郑友生等三人退回所敲诈的钱财,作出公开检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郑友生还有破坏水电设施及盗窃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山区发生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地区的重视。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对外交往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要有更高的要求,做出更大的成绩。为此,市政府要求:

  一、弘扬亚运精神,进一步搞好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要制定有力措施,把亚运会焕发出的为国争光、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争创一流和文明礼貌等高尚精神,在各条战线发扬光大。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旅游景点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首都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每个公民自觉树立“在内宾面前我代表首都,在外宾面前我代表中国”的观念,讲究文明礼貌,严格遵纪守法,树立自觉维护首都声誉和国家形象的责任感,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管理,每一个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规范和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窗口单位的环境、秩序、服务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评比竞赛活动,严格奖惩措施,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要加强对风景旅游区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的综合治理。对一切干扰社会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执法人员必须模范遵守法规,忠于职守,按照执法程序和要求严肃执法,使亚运期间出现的好风气、好秩序保持下去。

  特此通报。

  199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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