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35号
  2. [发布日期] 1986-04-1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即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本市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着重检查近两年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安全值班上岗制度。二、各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着重检查市政府京政发〔1985〕99号文件转发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已制定实施细则的单位,要检查细则执行情况;没有制定实施细则的单位,要结合这次检查,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来,并付诸实行。

  三、要认真检查《北京市工矿企业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三同时”的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凡应报市劳动局审批而未报的项目,要立即上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项目不准投产。

  四、对一九八五年以来发生的因工死亡事故要认真进行复查,凡没有按“三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处理的,要迅速进行严肃处理。

  五、这次检查,由市劳动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建委、农办等单位,并请市总工会参加,组织检查团。各区、县,各委、办、局(总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检查工作,各区、县劳动局按地区进行监督和重点抽查。为加强联系,在市劳动局设市安全检查办公室,由市经委、建委、农办、财办、卫生局和市总工会派员参加。请各区、县和各委、办、局(总公司)将检查情况于五月十五日前书面报市劳动局,由市劳动局汇总报告市政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克服片面追求产量指标、忽视质量和安全的思想,纠正在推行经济责任制中“以包代管”和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切实排除一切可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把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8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去年,全国职工伤亡事故又有较大回升,有些方面的情况十分严重。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安全生产,迅速扭转这种被动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

  一九八五年以来,经济形势很好。工业总产值比一九八四年增长百分之十八,国民收入增长百分之十二点三,财政收支平衡,实现了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但是,安全生产状况不好,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全面增长。一九八五年,全国县以上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七点八,达到了一九七八年以来的高峰。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四百四十八起,死亡人数上升百分之三十二点二七;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恶性事故四十七起,死亡人数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七点二九。情况十分严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年内,安全生产形势是比较好的,因工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平均每年下降百分之十点五。但自一九八三年起下降速度减缓,一九八五年又开始上升。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伤亡事故发展,扭转被动局面,保证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严重状况?

  第一,在生产中,有些领导同志仍有片面追求产量指标,忽视质量,忽视安全的思想。

  第二,不少单位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当中,只承包经济技术指标,没有安全项目,或者只有一般安全口号,没有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安全管理不是层层落实,而是“以包代管”。一些经济部门、总公司的承包,也没有承包安全。

  第三,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重。一九八五年我们分析解剖了二百零四例伤亡事故。这些事故涉及煤炭、冶金、建工、建材、石油、化工、机械、轻工、交通、林业、纺织、水电、铁路等十几个行业。通过分析,发现其中百分之九十八点五三是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这些责任事故中百分之七十八点六是由于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

  第四,领导班子新老交替,劳动制度改革,协议工、轮换工大量增加,而干部培训和职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跟不上,队伍素质相对降低。这也是事故增加的原因之一。

  今年是“七五”计划的第一年,要争取在安全生产上有一个良好开端。总的工作目标是:基本控制重大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低一般伤亡事故(伤亡人数比一九八五年降低百分之十以上);尘毒浓度的合格率有明显提高(百分之十以上)。矿山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尘、防毒仍然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几十年来我国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国家监察、行政管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安全技术培训的三级教育;处理事故的三不放过;新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健全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竞赛,等等。其中不少已形成了党的政策、国家的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问题是许多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为了克服官僚主义和目无法纪的恶劣作风,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强化安全管理,实现今年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坚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问题纳入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时候,要停产治理,消除隐患。

  第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经济承包责任制一定要有安全承包内容,要同产量、质量、利润等经济技术指标一样,有安全保证指标和措施。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不能实施。中央一级的经济部门和各总公司的经济承包方案,应送交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征求意见,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基层以上各级经济部门和公司也要按上述方法办理;企业的经济承包方案要征求工会和安全部门的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工矿企业要加强各种安全设施的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包括全厂性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及引进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规定;对于生产设备、技术上存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订出措施限期解决;企业要结合“七五”计划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善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物质技术条件。

  第四,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这种情况时,应立即严肃处理。领导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停职检查,视检查情况重新任命;工人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撤岗,重新培训。在干部停职、工人撤岗后的检查和培训期间,停发其奖金和补贴。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要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各类企业要根据条件大力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和采用先进的监测手段,建立报警系统。

  第五,要按照规定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如果上岗,应作违章处理,并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六,组织强有力的检查团,抓住几起重大恶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造成社会舆论,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教育干部和群众。中央检查团由国务委员、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劲夫同志负责组建,劳动人事部牵头,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派负责同志参加,一九八六年第一季度开始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何组织检查团,何时开始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除了采取上述措施以外,必须有治本之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的科学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补还安全欠帐,提高抗灾能力;要尽快制订、修改、补充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规程、细则,使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六日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