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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9〕3号
  2. [发布日期] 1989-01-1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做好1989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做好1989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铁路、公路、机场、公安等部门要采取严密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维护好车站、机场秩序,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汽车、火车、飞机,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种非法活动。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持并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春运工作,新闻单位要主动搞好宣传报道,各方面共同努力,确保春节运输安全。

  二、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安排好旅客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加强调度指挥,搞好运营秩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为旅客和货运单位尽可能提供方便。公共交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导车站、机场、重大活动场所的旅客和人流,避免出现过分拥挤和过久滞留情况。

  三、为加强对春节运输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春节运输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 仪 副市长

  副组长: 俞晓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克信 市经委副主任

  王文英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张锡林 市商委副主任

  张熙增 市政府文教办副主任

  王少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国 林 北京铁路局局长

  成 员: 丁 铎 北京铁路分局局长

  王英杰 市交通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

  郑树森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

  杨顺遵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

  魏仲安 东城区副区长

  王国栋 市邮政局副局长

  曹克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郭绍洪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振成 市地铁公司经理助理

  许治贵 市经委交通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许治贵同志兼任主任,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东长安街六号4楼432房间,电话:市电54.1728,路电31689。各有关部门也可成立相应的春节运输办公室,加强值班和巡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关于做好1989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计调度

〔198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89年春节即将来临,据有关部门预测,在春运期内,全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合计日均客运量将达到两千万人次。春运期40天,累计需要运输旅客8亿人次,较去年春运同期增加约5000万人次,增长6%;同时,还有大量重点物资积压待运,节日市场供应物资也需要在春运期间运输,任务艰巨。为了做好1989年春节运输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主管工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由经委(计委、计经委、交委、交办)、公安、铁路、交通、民航、城建、煤炭、商业、工商管理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下设春运办公室,本着客货统筹的原则,组织和协调好本地区的春运工作。有关运输部门要搞好客流调查,精心调度指挥,并要派负责同志深入重点车站、码头、机场帮助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处理生产、流通中的问题。

  二、各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充分利用现有交通设施,妥善安排好客运运力,及时运送旅客。春运期间,铁路要增开临时旅客列车,扩大旅客列车编组。公路要多投入一些车辆,增加汽车班次。民航要在繁忙航线上加开临时航班。城建部门要做好城市旅客的集散工作。要搞好联运,统筹安排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短途探亲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自备汽车运输,以减轻专业运输部门的客运压力。

  各运输企业要把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春运工作的重点来抓,抽调人员提前培训,搞好各项服务。要加强客票管理,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有条件的车站、码头要开展到重点机关、院校、厂矿企业售票和办理行李、包裹的接取、送达业务。要搞好旅客的茶水和饮食供应,搞好卫生,礼貌待客,杜绝粗暴待客事件的发生。

  三、确保运输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到春运工作的首位。各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贯彻全国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运输设备和服务设施,特别是对临时投入春运的车、船要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运输部门要与公安、商业、工商管理等部门及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严禁旅客携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的宣传、查堵工作,所有旅客(包括现役军人)在春运期间都应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以保证旅客运输的绝对安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和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非法生产和销售易燃易爆产品。如因旅客携带或行李包裹托运中夹带“三品”造成事故,要同时追究非法生产、销售单位的责任,并由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地方政府和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渡口、渡船和个体运输户车、船的安全管理。严禁无照驾驶,严禁破旧失修的车、船投入运输,严禁拖拉机经营客运。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铁路道口的管理,做好车辆过道口的安全宣传工作,防止道口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铁路、公路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管理。要采取严格措施,继续打击“票贩子”以及伪造车、船票的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对于破坏交通运输秩序,盗窃运输物资,敲诈勒索旅客的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

  五、安排好重点物资运输。在确保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运输部门要妥善安排好重点物资的运输。对节日市场供应的粮、油、副食、蔬菜、果品和工业日用品等物资要优先运输。要充分利用春节假日客流减少的空隙,组织抢运煤炭、木材等重点物资。有关部门要会同运输部门拟定具体方案,下达执行。

  六、要适当控制客流。春运期间,特别是春运高峰期间,各部门、地区除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律不要到大中城市召开全国性的大型会议。在此期间,旅游单位不要组织国内旅客外出旅游。各大专院校学生放假日期也应尽量错开,避开客流高峰。

  七、加强协作,支持春运工作。春运期间客运所需的粮、油、副食等食品,各地商业部门要及时保证供应。运输部门车、船(包括邮运干线车、船)所需的油料,各地要切实给予保证。军队、院校要做好春节探亲人员的工作,使他们遵守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请各新闻单位做好春运的报导工作,宣传查堵“三品”、安全运输、搞好服务的事例,以推动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为适应广大群众邮寄节日物品的需要,铁道、交通、民航和邮电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搞好邮件、报刊、包裹的运输,并做好投递工作,避免积压。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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