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市公安局、民航北京管理局:
根据《国家紧急处置劫机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要》的规定,北京市紧急处置劫机领导小组改为北京市航空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撤销首都机场安全保卫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鉴于原北京市紧急处置劫机领导小组中有些同志的工作已有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市航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封明为(副市长) 副组长:高 克(市公安局局长)
张文奇(市公安局副局长,武警北京市总队副总队长)
张家琪(民航北京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花家晋(中国民用航空局政治部副主任兼民航公安局局长)
翟 健(市外办副主任)
杨同祥(民航北京管理局副局长)
程 友(顺义县代县长)
谭巨斌(民航北京管理局公安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谭巨斌(兼)
副主任:朱元浩(市公安局边防局局长)
张贤东(武警北京市总队首都机场警卫支队支队长)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