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8]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向军队乱摊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厂矿企业、商店、学校等一切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部队的单位和个人摊派。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和一些公益事业,地方各部门应积极参加,多做贡献,不得借机向部队索取钱物。
接此通知后,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今后再出现随意向部队摊派钱物或对拒绝摊派的部队进行要挟、刁难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的责任。
多年来,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积极支持我市各项工作,为首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贡献。各部门要广泛进行尊重、爱护、支持人民军队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向军队乱摊派的通知
国办发〔198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部队多次呼吁和反映有些地方和部门向部队乱摊派,而且名目繁多,如不满足就出难题或制造障碍,这不仅使部队难以应付,而且也增加了不少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
今年2月10日,赵紫阳同志对《解放军报》刊登的《某部一年多承担社会摊派429万元――名目繁多的摊派使部队难以承受》的报道及编后感《请体谅部队的难处》作了重要批示:“李鹏、依林同志:建议这篇报道及编后由国务院转发各地,认真检查和纠正一下向部队摊派的问题。这应作为春节拥军劳军的一个实际行动。这几年由于国家财政困难,军费没有增加,解放军坚决执行邓主席要忍耐的指示,服从大局,不叫困难,没有向国家提出增加军费,如果各地不体谅部队的难处,继续向部队索要名目繁多的摊派,就太不应该了。以上请酌处!”。
2月14日,李鹏同志也作了批示:“完全同意紫阳同志的重要指示,请俊生同志即转发各省、区、市贯彻执行”。
为解决地方向军队乱摊派,造成军队负担过重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1985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尊重、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1985年10月10日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向部队摊派钱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厂矿企业、商店、学校等一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部队的单位和个人摊派钱物”。总的看,这几年各地、各部门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不少地区和部门令不行、禁不止,不断向军队乱摊派,而且有发展的趋势。
军费是国家用于军队建设的专项经费,特别是在当前军费不足的情况下,向部队乱摊派,不仅加重了军队的负担,势必影响军队的正常建设,也不利于军政军民关系。为此,现再次重申:
一、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厂矿企业、商店、学校等一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部队的单位和个人摊派钱物。
二、各地在规划和组织市政建设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时,要考虑到当地驻军的需要,但不准以此为理由向军队单位摊派建设费用和其它钱物。
三、任何地方单位或部门不得强行索要和擅自占用军产、房地产和军用设施。对强占军产、房地产和军用设施及其它财产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不论国家投资还是地方集资修建的桥梁、隧道、公路,军用车辆均免费通行。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凡拒不执行上级规定,任意摊派的要追究责任;被摊派的部队一律拒付,并向上级报告。如对拒付的部队进行要挟、刁难,有关领导机关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进行尊重、爱护、支持人民军队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搞好军政军民关系。附件:一、解放军报报道《某部一年多承担社会摊派429万元――名目繁多的摊派使部队难以承受》
二、解放军报编后感《请体谅部队的难处》
国务院办公厅
1988年2月26日
附件一:
某部一年多承担社会摊派429万元――名目繁多的摊派使部队难以承受
本报讯记者刘国华报道:记者在1月底结束的某部后勤工作会议上获悉,这个部队在一年多时间里,竟承担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各种摊派款429万元。
据调查,这种现象是近几年来逐步形成的。部队许多单位出动大批人力支援地方各类公益设施和工程建设,这本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地方有些建设项目财力不足,有的地区和部门便以集资、赞助、援助等形式向部队提出了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支援的请求,这个部队开始本着支援地方建设的目的,从生产收益中拨出一部分钱来满足了地方的请求。随着建设项目越搞越多,在一些地区这种“请求支援”渐渐变成了一种“硬性摊派”。筑路要钱叫“道路建设投资”,修桥要“桥梁建设投资”,还有“城市公园建设费”、“农贸市场建设费”、“电视转播设施费”、“城市配套建设费”等等许多名目。这个部队从机关到连队,从驻城市部队到驻农村部队,98%以上不同程度承担了这种摊派。
记者了解到,有些地区和部门还采取强硬措施要钱要物,不出钱不让子女入学,不给随军家属安排工作,有的甚至给部队营区断水断电。这个部队驻某县的一个单位,正在兴建营房,县里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财力不足大家摊,人人有份”。要这个部队出20万元,部队拿不出,县里硬是从营房建设经费中要走了20万元。这个部队后勤部的同志告诉记者,他们所属单位都是“咬着牙”从有限的收益中“抠”出钱来应付摊派任务,没有生产收益的单位,只好挤占国防费,从部队正常经费里抽钱,这就给部队建设带来了不少负担和压力。
这个部队大多数单位分散在边远山区和荒原野岭,有近30%的部队至今还住在“干打垒”和茅草房里,有的单位长年吃河水,生活设施极其简陋。军队国防费缩减之后,要靠自己生产经营的收入来补贴,承担如此之大的额外“摊派”,实在力所不及。有的干部战士说:“我们修澡塘没钱,澡都洗不上,怎么还要把我们的一点生产收益要去修公园!”
据记者了解,去年,山东等省市专门下发文件制止向部队乱摊派钱物。看来,只要措施得力,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记者还从总后勤部有关部门得知,据不完全统计,全军在近两年里已经承担了各种摊派达7000多万元。总后有关部门希望舆论界对此发出呼吁,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附件二:
请体谅部队的难处
一些地方对部队进行社会性摊派,军队的负担太重,这已不是个别现象,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队建设。我们希望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
军队应该积极支援地方特别是驻地的经济建设,包括力所能及的人力物力支援,全军各部队事实上也一直在这样做。但是,社会各界也应理解和体谅部队的困难。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下,军队国防费实行压缩。部队搞些生产收益,是为了对经费不足作些弥补。军队以有限的经费担负那许多摊派确实感到太为难。
民政部和一些地方政府都曾明令指出,社会各界不得随意向部队搞摊派。部队如果再碰到这类问题,应当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予以制止。
“驻地不富裕,驻军有责任”。今后全军各部队一定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地方的经济建设,为驻地人民群众尽力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