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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7〕147号
  2. [发布日期] 1987-10-1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及成立北京市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7]1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为加强本市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韩伯平副市长任组长,张恩澍(市计委副主任)、刘克信(市经委副主任)、李秀(市建委副主任)、李俊华(市体改办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于连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史继舜(市税务局副局长)、刘声远(市人民银行副行长)、何恒昌(市工商银行副行长)、高云厚(市人事局副局长)、任鸿业(市编委办公室主任)、张凤凯(市劳动局副局长)、王荫生(市物资局局长)、潘峰(市物资局副局长)、曾安平(市物价局副局长)、曹克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段又容(市计委生产资料平衡处处长)、刘学智(市经委生产调度处副处长)、孙国楷(市建委材料设备处处长)、张冬科(市体改办流通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王荫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不另加编制。

  1988年,本市物资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推广石家庄市钢材市场的经验,提出物资统一供应的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尽早开始试点工作。其它有关本市物资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另行部署。

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国阅〔1987〕87号

(1987年8月28日)

  8月28日下午,张劲夫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各专题研究小组的负责人和参加单位,并讨论了物资体制改革近期要抓的几项工作。会议经过讨论,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专题研究小组牵头人和参加单位

  (一)机构组:由贺光辉同志牵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国家物资局参加。

  (二)供应组:由余啸谷同志牵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物资局参加。

  (三)市场组:由叶青同志牵头,国务院钢材市场领导小组的各单位参加。先从钢材市场做起。

  (四)价格组:由柳随年同志牵头,国家计委、冶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国家物价局、国家物资局参加。从钢厂价差返还做起。

  (五)成套设备组:由李开信、丁孝浓同志牵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机械委、水电部、建设部、电子部、国家物资局参加。

  (六)综合组:由罗志卿同志牵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物资局参加。

  国务院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凌毓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当前要抓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研究拟订物资体制改革方案。9月15日以前,送袁宝华同志审阅并请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全国计划会议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讨论。

  (二)抓紧制订钢厂价差返还办法,尽快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准备从明年起实行。

  (三)选择上海、沈阳、石家庄3个城市,进行物资统一供应的试点工作。

  (四)压缩钢材库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地区抓紧完成今年压缩150万吨库存钢材的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明年压缩库存钢材300至500万吨。由叶青同志负责,9月15日前提出实施方案。

  三、近期,由袁宝华同志主持召开各部主管物资工作的副部长会议,传达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物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并强调物资供销机构调整之前,各部门现在承担的物资分配供应和产品销售工作,仍由各部门负责,照常进行,不能影响生产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届时出席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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