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5]108号
城近郊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总公司:
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关于“做衣难”问题已有所缓解和对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在近期内基本上解决“做衣难”问题,满足群众做衣的需要。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衣难”问题已有缓解和对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接到陈希同市长六月二十一日对《青运情况》第八○一期刊载的“北京市为何做衣难”一文的批示后,我们对本市各主要服装加工门、店进行了调查。现将本市服装加工情况及今年秋冬明年春季做衣旺季的工作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今年三、四月份以来,本市“做衣难”的情况逐步缓解,服装零活加工的交活期比去冬今春有了明显缩短。
据统计,四个城区七十七户高档服装加工店,定做服装交活期在二十天以下的有六户,三十天至五十天的六十一户,六十天的八户,九十天的两户。王府井地区服装加工店的变化比较明显。蓝天时装店,在本店买料做衣服的不限件数,顾客带料加工的每天限收十件,交活期为四十五天。宏大男服店,去年限量收活,交活期长达半年,现已敞开收活,交活期缩短为两个半月左右。凤凰女服店,收活不限量,交活期不超过两个月。红叶男服加工部,去年七月交活期三个月,现在已缩短为两个月到两个半月,女服已缩短到四十天。红都时装公司和华表服装公司的各门市部,百货大楼的燕山服装部,目前也都可以在两个月内交活。其它地点比较偏僻和技术较低的厂、店,一般交活期为二十至三十天。
二、高档服装、尤其是男西服加工收活量大幅度增加,收入上升;而布料和一般化纤料服装的收活量明显下降,收入减少。
今年上半年各服装加工店共加工服装六十六万五千件,其中高档服装四十三万五千件,占百分之六十五点四,比去年同期三十三万八千件增长百分之二十八点六;其中男西服五万五千件,增长百分之一百六十一;女西服五万八千件,增长百分之二十六。而布料、化纤料服装收活量比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五十,原因是全市现已发展个体裁缝一千多户,绝大多数都可以承做布料和化纤料服装,所以低档服装做衣难的问题有更加明显的缓解。
三、对今年秋冬和明年春季服装零活加工旺季形势的预测。
我们最近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年秋冬和明年春季的服装加工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群众对高档服装、尤其是西服的加工会有较大增加。目前本市生产高档服装的门、店有限,新发展的分厂虽然可以承担一部分加工任务,但多数新工人还达不到高档技术水平,预计服装加工旺季到来后,交活期可能略有延长。布料和化纤料服装,在今冬明春换装季节也将有所增加,由于现在服装加工网点的存活不多,再加上新的集体、个体缝纫户的发展,还会承担一部分加工任务,预计不会出现很大困难。
四、今年秋冬、明年春季服装加工旺季的工作安排和措施。
由于群众对穿着的标准提高了,并对服装的品种、款式也有新的要求,因此,对今年秋冬和明年春季服装加工的旺季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安排,尤其对西服、大衣的加工要安排好,不要再出现象去年那样的“做衣难”。为此,我们于七月十七日召开城近郊区各区财办,市、区服装公司负责人会议,要求做好服装加工旺季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在今冬明春的服装加工旺季,高档服装加工收活不限量,西服、大衣的交活期一般不超过两个半月,中山服和女服的交活期两个月,布料及化纤料服装交活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搞好技术培训。各服装公司、厂,努力巩固好新办的十三个联营分厂,积极培训技术骨干。目前分厂共有一千五百多工人,第一批已培训出能缝制西服、大衣的技工四百多人,第二批的四、五百人正在培训。进口的关键设备到货后,首先分配给已经形成生产能力的分厂、分店,迅速投入使用,以提高西服、大衣等高档服装的加工能力。
2、加强技术交流。对城近郊区地处偏远或技术较低,只能做低档服装的加工门、店,在个体户发展起来、加工活源感到不足的情况下,各区要有计划地与本区或外区技术高的门、店联合协作,交流经验,提高技术,进行改造升级后,转做高档服装。
3、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市、区服装公司要千方百计帮助各分厂、分店提高经济效益,必要时市、区服装公司和主厂、主店要对分厂、分店主动让利,力求达到逐步巩固和发展分厂、分店的目的。
4、改革工艺,提高效率。现在大多数服装加工厂、车间设备落后,还保留着手工业的生产工艺,效率很低。随着服装加工设备的增加和完善,要充分发挥机械化的作用,改革以手工为主的个人包件工艺。红都时装公司采用机械化的小流水工艺,平均每人每日缝制男上衣一点五件;百货大楼等服装加工门、店仍采用个人包件办法,平均每人每日缝制零点四八件,效率为三比一。因此,添置新的关键设备后,要把包单件的老工艺改革为实行小流水作业的机械化生产。
5、改革服装门、店的管理体制。现在各区服装公司下设若干厂,通过厂管理各个门、店和车间,门、店无自主经营权,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在整个服装管理体制未改革前,先对服装厂实行简政放权,给各门、店独立经营权;门、店向厂承包,自主经营,并交纳承包费,以利于其择优横向联合,举办分厂、分店。
6、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各区要加强对服装行业的领导管理,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过去自行关、停、并、转的服装加工门、店,在组织整顿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加以恢复。凡属于群众需要的,一律限期恢复;个别有问题的,要具体分析研究后,决定处理办法。因各种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经过区财办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转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发照。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区、县及有关委、办、局、总公司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