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5]4号
东城区人民政府,市建委、计委、规划委、市政管理委,市规划局、财政局,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东城区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一月三日东政发〔1985〕1号《关于南河沿饮食街第一期建设规划方案的请示》悉。
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东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第一期规划建设方案不再退出红线,请抓紧进行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由市规划局按照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日的决定,迅速办理建设拆迁安置房屋所用征地;请市计委核拨建筑面积指标。关于单位拆迁问题,同意除当地人民生活必需的单位就地安置外,其他单位无条件拆迁,由市规划局拨地解决。
此复。
附: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河沿饮食街第一期建设规划方案的请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日
东 城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南河沿饮食街第一期建设规划方案的请示
东政发〔1985〕1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万里副总理关于建设南河沿饮食街的指示和十二月二日市长办公会的决定,经东城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将南河沿饮食街的规划建设方案报告如下,请审定。
一、概况
南河沿饮食街南起霞公府西口,北至大甜水井西口折向东,止于大甜水井东口;形成直角形的沟通王府井至南河沿南口的一条步行街,全长640米。全街可分为位于南河沿东侧的南北段(310米)和位于大甜水井的东西段(330米),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
两期工程初步规划建以饮食为主的服务楼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占地36132平方米。经测算需拆除旧房1958.5间,面积31022平方米。其中包括居民473户(共1536人),机关企业单位28个(占房695.5间)。拆建比为1:2.6。拆迁安置面积,住户按每人18平方米计算(合使用面积7.5平方米),需建房37684平方米;单位按每间15平方米计算,增加三分之一的二次搬迁用房,计19930平方米。两项合计60000平方米,约需征用农田6公顷。
二、第一期规划建设方案
第一期开发南北段,包括晨光街东侧深40米,西侧深南河沿东侧全部,南至北京饭店贵宾楼,北至大甜水井西口。有住户248户,人口805人,住房509间,建筑面积8010.8平方米;有机关企业单位21个,用房409间,建筑面积5910.9平方米。两项合计房屋918间,面积13921.7平方米。以上拆迁后,可腾出地皮15450平方米。
第一期工程的设计思想,一是要考虑街景整体布局的民族形式及绿化美化效果。在晨光街的南北两端各建一个牌楼,各组建筑中间安排一些花坛绿地,建筑形式各具特色。二是要考虑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由于拆迁安置费用大,除尽可能多安排一些建筑面和外,饮食业要高、中、低档相配合,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文体娱乐场所及旅馆、存车等服务设施。
规划设计在晨光街东侧长165米,宽40米的地段上,建一幢九层楼房(含地下二层),大体相当于红霞公寓的高度,面积20466平方米,地下存车,地上一至三层安排高、中档的四大菜系餐馆及各地风味食品,四层以上安排中档旅馆及写字间。连接九层楼建一幢四层楼房,面积2640平方米,下层做机动车回车场,上层安排文体娱乐场所。另在红霞公寓前迤北建一层商亭,共400平米。
南河沿东侧长255米,宽34米地段属于临时性质占地,规划设计将南河沿一侧现状3米宽的便道展至9米(占用拆腾地皮1530平方米),建四层新型材料半永久性楼房五组,面积计15000平方米。一、二层安排地方风味小吃,中西快餐及部分中档餐馆,三、四层安排游乐场所及音乐茶座。这种安排,对于招徕顾客,增加营业额,尽快回收建设资金会有好处。
以上第一期工程共建饮食服务用房38500平方米,需建住户搬迁房29087平方米,征用土地3公顷。征地拆迁费约需9,342,560元,安置房建房费20,843,000元,合计29,985,560元。摊入饮食服务用房每平方米计1,031元。饮食服务用房建房费用计35,206,964元(每平方米600元至800元),总造价为65,192,524元。每平方米计1693元。单以南河沿东侧计算,如按上述方案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为1832元,如退至总体规划道路红线,建9118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则高达3013元。
三、几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我区已成立北京市南河沿饮食街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陈一如同志任组长,张立宏、白广全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可称“北京市南河沿饮食街开发建设办公室”),请市建委、市政委、市规划局派专人参加,我区各有关委、办、局抽调专职人员,实行集中统一领导,进行现场指挥。
第二、请市政府批拨南河沿饮食街建设用地36132平方米,批准征用拆迁安置房用地6公顷。并批拨相应的建筑面积指标。
第三、请市政府先给我区借调第一期拆迁用房10000平方米,并调拨征地费用2000万元。
第四,关于单位拆迁问题:除当地人民生活必需的单位就地安置外,其他单位无条件拆迁,由市拨地解决。
四、当前工作安排
第一、本方案审定后,由现场办公室办理建设用地及拆迁用地手续,核查现状资料及技术资料,筹集建设资金及拆迁房并安排设计单位。
第二、四月底以前完成第一期工程西侧的搬迁并三通一平,五至八月完成新型材料的建筑,十月一日开业。与此同时,筹备东侧九层楼的建设,年底开工。上述安排交叉进行。
以上意见当妥,请批示。
东城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