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大吃大喝之风。这种不正之风,违背了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的精神,挥霍浪费了国家资金和人民的血汗,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遵照中央关于在整党中边整边改的方针,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中,要遵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办事,不得请有关单位人员大吃大喝。
二、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切实做好准备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吃饭。如建设地点较远或交验时间较长,中午必须安排吃饭的,应按有关财务制度办理,并对参加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控制。
三、各级基建主管部门和各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人员,一律不得借竣工验收之机和其它工作之便,以各种方式接受建设单位的特殊招待。违犯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勇于批评、揭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被批评、被揭发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刁难和报复。如有发生,要严肃追查处理。
一九八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