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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7〕91号
  2. [发布日期] 1987-06-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韩伯平副市长在市畜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7]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韩伯平副市长1987年5月13日在市畜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市农林办公室拟订的《关于瘦肉猪产销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满足首都居民的需要,不仅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是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大事。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国营、集体带动个体一起上的方针,扩大经营规模,加快畜牧业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步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畜牧部门的工作,齐心协力把畜牧业生产,特别是养猪业生产尽快抓上去。市政府决定,每年抓两次畜牧工作检查,听取县(区)长关于畜牧工作情况的汇报,进行评比,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连抓3年,抓出成效。

  (此件发至乡)

  深化改革,落实政策,稳定发展畜牧业――韩伯平同志在市畜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987年5月13日

  这次畜牧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1986年的工作,认真分析当前生产形势,研究调整畜牧生产内部结构,解决好养猪生产,特别是瘦肉猪发展的有关政策和领导问题,部署1987年的畜牧工作,动员畜牧战线积极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促进郊区畜牧业稳步发展,提高畜牧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水平,完成和超额完成畜牧生产任务,为首都提供更多的畜牧业产品。下面,我讲5个问题:

  一、郊区畜牧生产的形势和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央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畜牧部门和郊区县(区)广大畜牧工作者和农民的努力,去年畜牧业生产取得很大成绩,主要畜禽产品产量超额完成了计划。全市生产商品猪196.5万头,超过年计划15.6%;生产鲜蛋1.43亿公斤,超额35.7%;生产鲜奶1.45亿公斤,超额3.6%;生产肉牛9833头,超额9.87%;生产肉羊21.63万只,超额116%;生产肉鸡658万只;北京鸭、鹌鹑、火鸡等也有新的发展,为首都副食品供应作出了贡献。经过几年的努力,郊区畜牧业生产已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取得了很宝贵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国营、集体为主体,带动个体的方针。有的畜牧产品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生产基地,特别是投资大、技术复杂的生产,如奶牛、蛋鸡已初步实现了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1986年,国营、集体蛋鸡场已发展到800个,年末存栏956.6万只,占全市总存栏1969万只的48.6%,生产商品蛋6839.5万公斤,占全市商品蛋总量的55.3%。蛋鸡生产基地的巩固和发展,保证了首都鲜蛋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比较充足。奶牛国营、集体存栏41847头,占93.8%,产奶量1.35亿公斤,占94.2%。牛奶生产在成本提高、价格很低、利润很小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整补贴,仍维持稳定增长的好形势。二是按系列工程、专业化生产建设生产体系。蛋鸡、奶牛已经初步建成良种繁育、饲养、饲料、防疫配套的,以国营(集体)机械化、半机械化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体系。牛奶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在一个企业内部调整利润分配,批发零售费用低,在国际上也是少有的好办法。肉鸡生产正以市畜牧局、大发畜产公司联合企业为主进行建设。华都肉鸡生产已摸到些门路,发展肉鸡大有可为。瘦肉猪系列化、专业化的生产体系正在建设。三是充分发挥郊区农村优势,进一步发展草食家畜生产。1986年全市人工种草保存面积已达6万亩。房山县葫芦垡乡和大兴县北臧村乡两个草场的建设已达到了万亩规模,主要种植沙打旺。葫芦垡乡已养羊6000只,北臧村乡已引进肉牛200头。密云县不老屯乡开展了人工种草系列工程试点。养牛、养羊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养羊存栏达到了53万只,比上年增长8.4%;养牛存栏4.02万头,比上年增长2.29%。肉牛、肉羊商品生产数量比过去明显上升,但数量还不多。四是畜牧业科学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良种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蛋鸡种鸡场已经发展到34个,种鸡饲养规模51.3万只,按照科学要求完成了种鸡配套生产。全市12个良种猪场按照发展瘦肉猪生产的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推广饲养瘦肉型种猪3000多头;家畜繁殖改良站发展到163个;人工授精站更新瘦肉型种猪的计划正在落实。饲料体系进一步发展。配(混)合饲料的加工能力大大加强,去年生产配(混)合饲料86万吨,比上年增长22.8%。国营、集体鸡场全部采用了配合饲料,养猪多数采用配合饲料或混合饲料。兽医防疫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基层畜牧兽医站普遍实行了三权(财权、人权、业务权)归县的体制,落实了技术承包服务和防疫保险,畜禽疫病发病率、死亡率有所下降。畜牧科学技术的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五是搞活流通,产销协调,为畜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鲜蛋实行了合同定购,完成了全年订购5500万公斤的任务。合同外的鲜蛋实行保护价收购和多渠道流通,繁荣了市场。全市猪的屠宰加工厂(点)达到1870个,月屠宰能力达4.2万头。其中猪的个体屠宰户1734个。商品猪多渠道屠宰经营,提高了养猪效益,增加了鲜肉上市。市区已有鲜肉销售点260个,受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欢迎。

  我市畜牧业虽有显著发展,但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经营方式、生产工艺仍然落后,产品数量、质量和品种方面和国外先进水平比,差距仍然很大。科研工作仍然很薄弱,市畜牧局还没有建立一个象样的科研体系。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养猪下降,1986年底养猪存栏145.6万头,比上年下降7.6%,成年母猪比上年下降24.6%,后备母猪存栏1.4万头,比上年下降43.5%,不能保证母猪群的正常更新,养猪后劲不足。草食家畜的发展也不够快。肉牛、肉羊数量太少。养兔几上几下,“多了砍,少了减”,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根据市的“七五”规划和首都市场的需要,郊区发展畜牧生产的任务是很艰巨的。北京的商品,特别是副食品不是多,而是少。首都居民需要充足丰富、质量好的副食品。我们必须在稳定发展畜禽数量的基础上,大力提高质量,加速品种改良,进一步调整畜牧业的内部结构和生产布局,增加商品量。“七五”期间畜牧业的重点是完成瘦肉猪系列工程,继续发展家禽生产,努力提高草食动物的比重,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畜牧业商品基地,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到1990年要达到商品瘦肉猪160万头,商品肉牛4万头,争取6万头,商品肉羊50万只,鲜蛋1.5亿公斤,争取1.75亿公斤,肉鸡7200万只,牛奶2.5亿公斤,争取3亿公斤。今年要完成商品猪170万头,其中瘦肉猪30万头,商品鲜蛋1.2亿公斤,商品肉牛1万头,商品肉羊20万只,牛奶生产1.55亿公斤,其它优质畜产品也要积极发展。大家要鼓足干劲,特别是要尽快把瘦肉猪生产抓上去。目前牛排仍在进口,需要量很大,肉牛也要加快发展。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化改革

  为了保证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畜牧业生产的各项任务,“七五”期间攀登畜牧业发展新的台阶,各县(区)、各畜牧部门都要充分认识畜牧业在农村经济和首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五五”规划迈的步子不小,投资也最多。“七五”期间无论如何要迈一大步,上一个新台阶。

  郊区畜牧业生产不仅是郊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首都市场提供奶、蛋、肉、禽等主要副食品,满足城市居民和国内外旅游者的需要,这对繁荣首都市场,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重大意义。今年要召开党的十三大,第三世界几千人的广告大会要在北京开;1989年是建国四十周年大庆,还要在北京召开亚洲开发银行年会,有800多家商业银行、47家国家银行和大企业及数千名工作人员参加;1990年将在北京举办亚运会。总之,国际会议和活动相当多,副食品供应要求标准高、花色品种多、数量大。我们要围绕城市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围绕国际活动的需要,切切实实地把畜牧业搞上去,在数量、品种、质量上有明显提高。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农商结合,搞好综合加工包装,使市场五光十色。这是关系到为首都增光,为党的方针政策增光,为我们整个国家增光的大问题。郊区农村和畜牧部门要把为首都提供新鲜副食品的重担挑在肩上,完成这项光荣任务。

  畜牧业的深化改革问题应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畜牧部门的重视。现在郊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的生产结构、劳动力结构有了很大的调整,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生产专业化、现代化有了很大发展。一家一户分散的、传统的饲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农牧生产和首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靠老太太养鸡、养猪,提高不了质量和商品率,提高不了生产效率,保证不了市场,必须下决心从思想观念到饲养方式彻底改革。实践证明,发展商品经济,不搞规模经营是不行的。畜牧各业要以养鸡业的发展为榜样,尽快提高规模效益,提高“三化”水平。特别是养猪生产,要迅速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改革生产工艺,广泛推行科学养猪技术。目前,季节产仔、季节交售肥猪的现象很为普遍,不能不造成夏季卖猪难的现象。产仔水平低于国际水平30%左右。因此,必须着眼于专业化生产,要办好国营、集体猪场和家庭猪场,实行规模经营,把家庭副业式的饲养逐步过渡到专业化、社会化饲养。要采用新工艺建设或改造圈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母猪和仔猪要有专人饲养。还要实行规模经营的优惠政策,使生产者有利可得,促进畜牧业向“三化”进军。养蛋鸡5000只以上,年产商品猪30 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肉牛5头以上的畜禽场作为规模经营的初步标准,享受优惠政策。

  三、狠抓规划,落实政策,加速瘦肉猪的发展

  为了尽快扭转养猪下降的局面,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养猪生产的若干政策(京政办发〔1987〕48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切实把养猪生产抓上去。今明两年主要任务是稳定养猪生产,加快品种改良,理顺购销关系,改革饲养方式。

  发展瘦肉型猪是郊区养猪生产的方向,1990年要全部调整为瘦肉猪。郊区瘦肉型猪系列攻关项目是国家“七五”引进吸收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也是唯一的农业项目。由农牧渔业部主持,北京负责实施。去年市长办公会已讨论决定,要坚决按已定的方案落实,承担项目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任务。这个会上发的贯彻京政办发〔1987〕4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商品瘦肉猪标准、收购办法和价格政策、补贴办法、饲料供应办法及建立良种繁育体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已经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讨论,意见一致,会后即印发。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认真照办,保证兑现。

  健全瘦肉猪良种繁育体系是瘦肉型猪项目的重点。市里要尽快建成瘦肉型猪父本原种猪场,改造北京黑猪母本猪场,向县(区)提供纯种瘦肉型种猪。现有的县(区)种猪场要搞好技术改造,更新瘦肉型种猪,扩大良种繁育,向各乡推广良种。平原地区的乡要建立瘦肉型种猪繁殖场,引进瘦肉型猪的父本和母本,向生产单位推广良种猪,满足生产母猪更新的需要。各级人工授精站要在今年内把公猪全部更新成为瘦肉型。要帮助边远地区群众限期更新饲养的种公猪。要制定种公猪管理办法,加快种猪测定站的建设。要搞好瘦肉型猪饲料生产,加快饲料厂改建。要加强疫病防治和技术服务工作。要做好瘦肉猪的收购工作。

  各县(区)过去鼓励养猪生产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恢复。以工补畜这条政策不能变。将来畜牧业发展了,还可以畜补工。现在畜牧业不补上不去,要坚持以工补畜政策,四季青乡的经验要推广。

  四、搞好多种经营,大力发展鸡、羊、牛、兔等饲养业生产

  奶牛生产已专门开了会,作了部署,要认真落实。蛋鸡生产虽已打下现代化生产的基础,但每只鸡产蛋量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仍很大。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提高产蛋率,赶上先进水平。要抓紧落实今年安排的新增200万只蛋鸡计划,今明两年内要全部投产。

  要制定肉牛发展规划,引进良种牛,改良现有牛,建立肉牛生产基地,力争多发展肉牛,不再进口或极少进口牛肉。要加快开发沙荒地和草山、草坡,可以象造林那样把沙荒地、草山、草坡承包到户,用以种草、养畜。农作物秸杆和农副产品,要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充分加以利用。

  肉鸡生产要按照系列化、专业化、现代化标准建设生产体系。要把国营、集体企业养肉鸡和农民家庭养肉鸡紧密结合起来,搞好产前、产后服务和生产当中的技术指导,加快肉鸡生产发展速度,满足首都市场对肉鸡的需要。

  在抓好主要畜禽产品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品种,不断丰富首都副食品市场。北京鸭是本市的传统产品,必须保证供应。此外,根据旅游业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火鸡、鹤鹑、肉鸽、珍珠鸡等都要发展。兔毛、兔肉有市场,外贸部门要注意稳定价格。郊区山场大,要多发展牛、兔、火鸡等草食家畜,要扶持贫困山区,开展多种经营。

  五、加强领导,抓紧畜牧业生产

  能不能把畜牧业生产抓上去,关键在于领导。各县(区)政府必须定期研究畜牧工作,每年至少研究两次。要明确一名副县(区)长主管畜牧工作。对市里发展畜牧业的规划和各项政策,要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落实,制定自己的补充措施。要定期听取业务部门的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凡属于县(区)的问题,必须由县(区)解决,矛盾不能上交。畜牧事业费要列入县(区)财政。事业费补贴要制定具体政策。乡政府也要有人分工管好畜牧工作,并要配备一名技术人员,管理本乡的畜牧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统计等日常工作。

  各级畜牧部门要做好畜牧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强畜牧队伍建设,搞好技术培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市畜牧局和县(区)畜牧局要抓宏观指导,抓畜牧业结构调整,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把郊区畜牧业抓在手里。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并在年终进行考核。政企要分开,直属企业可以组织一个企业公司来管理。各级畜牧部门都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合作,做好饲料供应,疏理流通渠道。要做好畜牧队伍的思想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中去发挥技术专长,为畜牧业现代化作贡献。要积极开展畜牧战线上“双增双节”运动。

  畜牧生产不仅是畜牧部门和各县(区)的任务,而且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任务。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和院、校等都有义务和责任支持畜牧业生产,齐心协力,团结协作,把郊区的畜牧业搞上去。

  北京副食吃八方,是永远改变不了的,因此各兄弟省、市、自治区对首都的支援,任何时候都是我们必须依靠的,是首都副食品供应的重要来源。但是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来发展本市的菜、奶、蛋、肉、禽、鱼、果,特别是瘦肉猪,立足郊区,努力发展畜牧生产,力争使自己处于主动的地位,这个战略方针必须明确,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

  我们面临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把任务落实下去。我们各级干部都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为超额完成今年畜牧业的各项任务,为完成畜牧业的“七五”计划而努力奋斗。

  

关于瘦肉猪产销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市畜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瘦肉猪生产,更好地执行市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87〕48号文件,经与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研究,对瘦肉猪产销的有关政策制定了如下实施意见。

  一、商品瘦肉猪的标准

  (一)品种标准。

  长白、大白、杜洛克、汉普夏4个品种的纯种猪以及它们相互杂交生产的商品猪;4个纯种猪与北京黑猪、北京花猪杂交生产的二元或三元杂交商品猪;4个纯种的公猪与其它品种母猪杂交生产的一代杂交母猪,再与4个纯种之一杂交生产的三元杂交商品猪。

  (二)收购体重等级标准。

  同群猪平均体重86-95公斤为一级,80-85公斤和96-100公斤(含100公斤)为二级,79公斤以下为三级,100公斤以上为普通猪相应等级。

  (三)生产基点标准。

  国营、集体猪场和专业户养猪符合瘦肉猪品种标准,有一定规模(30头以上),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报,经畜牧、收购部门共同检查确认后,定为瘦肉猪生产基点。

  (四)胴体标准。

  最后肋骨处膘厚不超过3厘米;有争议时分割,瘦肉率达到51%以上为瘦肉猪。

  二、瘦肉猪的收购办法和价格

  瘦肉猪生产基点生产的商品猪,由生产单位与收购单位签定产销合同。由于不执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新开生产基点或合同外部分,需由畜牧、收购部门检查核实,符合瘦肉猪标准的,按瘦肉猪收购,积极开辟收购点,方便出售。

  瘦肉猪的收购价格,在普通猪现行收购价基础上加价20%。超过100公斤按普通脂肪猪相应等级收购,不予加价。

  三、多渠道经营瘦肉猪的补贴办法

  国营商业部门直接经营,按规定享受补贴。生产部门办的国营、集体瘦肉猪屠宰加工厂与市区零售部门挂钩,定点、定时、定量销售鲜肉,保证市场供应;或自行在市区开设门市部长期固定销售鲜肉,并执行统一批发价和零售价(每斤胴体批发价比冻肉批发价高0.10元,在现行批零差率的基础上提高2%为零售价),经营手续健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也享受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市二商局经营瘦肉实际亏损进行补贴,鉴于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暂按实际销售净肉数量每公斤补贴0.62元。

  多渠道经营按系统归口补贴。商业系统归口市二商局;农业系统归口市畜牧局;供销社系统归口市供销社。市二商局、畜牧局、供销社分别负责本归口系统的汇总和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年底由市财政局分口拨款,归口局(社)再向本归口单位分别拨付补贴款。

  四、饲料供应标准和价格

  对年产30头以上商品瘦肉猪的猪场和专业户,每公斤毛重供应饲料粮3公斤;饲养瘦肉型母猪10头以上的猪场、专业户,每头母猪每年供应饲料粮400公斤,所产仔猪每头供应饲料粮7.5公斤。饲料粮指标由饲料包干粮和县(区)自筹饲料粮解决。对达不到上述规模的瘦肉猪猪场、专业户和具有相应规模的普通脂肪型猪场、专业户,根据本地区的饲料条件,由各县(区)自定标准供应饲料。

  稳定饲料价格问题。对计划内蛋鸡、瘦肉猪和生猪的饲料原料涨价的部分,由财政按各饲料加工厂实际销售成品饲料量,平均每公斤补贴0.048元(生猪饲料每公斤补贴0.04元),不足部分通过调整饲料销售价解决。补贴办法:市属饲料企业统一由市财政补贴;县(区)属饲料企业,由市、县(区)财政每公斤各补贴0.024元(生猪饲料市、县(区)每公斤各补贴0.02元)。市补贴部分通过市粮食局向财政结算;县(区)补贴部分由县(区)直接补给饲料企业。

  五、建立瘦肉猪良种繁育体系

  (一)市建原种猪场,县(区)建立祖代种猪场,乡建父母代种猪场。

  (二)良种繁育是事业性的,财政要给予适当补贴。市新建的原种猪场繁育良种经费补贴,由市财政列入计划。县(区)原有良种猪场繁育良种的补贴,已列入县(区)财政包干,必须认真落实到场。新建和技术改造的7个良种猪场,由市财政追加事业费补贴30万元。新建县级人工授精站所需良种公猪,由市、县(区)共同帮助解决。生产单位更新母猪,由县(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发展乡级种猪场和商品瘦肉猪示范场。今明两年,除山区外,各乡要在充分利用原有猪场进行技术改造的基础上,建设百头规模的瘦肉猪种母猪场和较大规模(500―1000头以上)的商品瘦肉猪示范场。今年全市乡办种母猪场要达到70个,其中:顺义县15个,通县12个,大兴县8个,房山区8个,昌平县5个,平谷县5个,延庆县3个,怀柔县3个,密云县3个,朝阳区3个,丰台区2个,海淀区2个,门头沟区1个。

  乡办种母猪场的建设资金由乡自筹,每个猪场,市、县(区)补助9万元,市、县(区)财政各负担一半。一次性补贴,验收给钱。

  建议以上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从1987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    

  198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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