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6]144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现将黄超副市长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黄超副市长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水利会议精神,安排好我市郊区农村水利建设工作。
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水电部,在今年六月和十月分别召开了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和冬春农村水利建设电话会议。两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已经作了传达。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郊区农田基本建设的形势和任务
建国三十七年来,我市共建成大、中、小型水库八十五座,总库容七十四亿立方米,万亩以上灌区四十处,整修加固堤防四百多公里,疏挖排涝河道七百多公里,打机井四万余眼,建设小水电站一百零六处,装机容量四万多千瓦,灌溉面积达到五百一十万亩,治理低洼易涝地二百三十万亩,解决了山区四十五万多人的饮水困难,治理了水土流失面积三千多平方公里,大平大整土地二百三十万亩。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方针,坚持“转轨变型,全面服务”的改革方向,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连续六年干旱的情况下,粮食生产仍然获得了创历史的好收成,蔬菜、瓜果、鱼等产量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但是,我市水利工程管理维护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大多数水利工程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由于当时受条件限制,运行期间维修更新改造和管理跟不上,损坏比较严重。目前,全市五十座大、中型水闸,其中三十二座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四十处万亩以上灌区的干渠,严重淤积的占百分之五十,建筑物损坏率达百分之四十;机井每年损坏二千眼,致使水浇地面积逐年减少,一九八五年比一九八三年减少六万多亩。大部分中、小河道和骨干排水沟已有十多年没有清淤疏挖,造成了排水能力降低,城近郊区四十六条排水河道中,有三十五条低于原设计标准。
另外,目前地下水严重超采,地表水来水量日益衰减,水资源紧缺的问题日趋尖锐。为保证城市用水,地表水分配采取了减少农业、工业用水,保证生活用水的措施。因此,农村各方面用水供需矛盾更为突出。据有关部门分析,到一九九○年,将缺水四亿八千万立方米,到二○○○年,将缺水六亿一千万立方米。
为适应“七五”期间郊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农村水利建设要按照“巩固、改造、适当发展”的要求,围绕粮食、蔬菜、果品等基地建设,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在灌溉方面,对现有的设施进行维修配套和以节水为中心的技术改造,保持五百一十万亩水浇地,使一百万亩粮食基地具有节水工程设施。在除涝方面,疏挖中小河道,恢复田间排水沟,使“十年一遇”以上的除涝面积增加四十万亩。治理山区水土流失面积四百平方公里,基本解决现有的二百多处山区人畜饮水困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做好规划,抓紧抓好。
二、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安排
安排的原则,一是全面规划,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各区、县、乡都要因地制宜地确定自己的重点,要搞一处成一处,当年工程,当年受益,决不搞“胡子工程”。二是优先安排水利工程的修复、配套和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三是为粮食、蔬菜、果品基地的建设打好基础。
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安排,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方面,主要是:续建大宁滞洪区和二道河渡槽;延长白河堡水库南干渠;疏浚运潮减河;搞好海子水库南副坝防渗和北干渠的改造工程。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主要是:修复、配套和技术改造海子、白河堡、城龙等十一处灌区;发展喷滴灌三万亩、衬砌渠道五百公里,使十三万亩粮食基地具备节水工程设施;打井二千眼,测改机井四千眼;发展果树灌溉一万亩;疏挖排涝河道和骨干排水沟三百公里,改善除涝面积六十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八十平方公里;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一百五十处;改造小水电站十处。
为完成上述项目,需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要完成我市已经确定的一九九○年粮食总产达到二十二亿五千万公斤,蔬菜二十多亿公斤,果品三亿公斤,鱼五千万公斤的目标,水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应当看到,三十七年来水利建设的成绩虽然很大,但要有效地克服洪、涝、旱、碱灾害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严重危害,水利建设还应有一个大的发展。各级领导同志要教育干部群众珍惜水利建设的成果,克服轻视水利工作的错误认识,认真研究新情况,把水利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切实实地抓好。区、县水利局要认真负起责任,经常向区、县领导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区、县政府对水利工作要加强领导,作出具体的规划与安排。在水利工程管理上,不管农村实行哪种形式责任制,水利工程都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作为引导农民走联合之路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
(二)增加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
今冬明春和今后水利建设所需资金,要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要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乡(镇)、村(队)要从企业的收入中,多拿一些用于水利建设,以工补农,以工补水。区、县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相应增加水利建设资金。考虑到今冬明春建设任务很重,市里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初步计划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一千七百万元,基建工程投资一千六百万元。
国家发展粮食生产的专项资金、新菜田建设基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农村水利建设。所有用于农田水利的资金要统一安排,不得平均使用,要有重点地安排落实工程项目。
为不断改善和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各区、县和乡(镇)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农村水利建设劳动积累用工的几项规定》,从今冬明春开始,逐步形成制度。
(三)加强管理,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三十多年来,我市兴修了大量水利设施,这是国家和集体的宝贵财富,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必须切实管好用好。
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大量在基层,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是巩固、发展农村水利事业的迫切需要。各区、县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建立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的规定,在年底以前把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建立起来。同时,要抓紧落实村(队)水管组织,确定专人管理,机井、泵站、渠道等村管水利工程要落实专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承包合同,使乡村水利管理工作走上正轨。
市、县水利管理部门,也要加强所管的水库、河道、渠道、泵站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在明年汛前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要改变“多龙治水”的局面。郊区可以先走一步,各区、县水利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地下地上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要核定各种用水户的用水指标,实行定额供水,按量收取水费。目前,市水利局、物价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对“京引”、“永引”两大供水系统的水价进行核定,制定新的水费政策,在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加强管理必须依法办事。《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区、县要真正把水利管理从行政干预转移到法制管理上来,使《条例》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破坏水利设施,构成犯罪者,要依法惩处。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掌握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用现代科学手段管好水利设施。
(四)积极开展综合经营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所辖范围的水土资源和技术、设备的优势,在管好水利工程设施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有利于发展经济,方便群众,增加收入,安置就业,并为市场提供商品,应大力提倡和积极支持,长期坚持下去。各区、县政府和水利部门要抓好现有的经营项目,改善经营管理,积极发展横向联合,切实解决资金和产、供、销等问题;要积极支持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发展综合经营。
关于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的安排,各区、县要根据全市总的要求,抓紧研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于十一月将安排意见报市农办。
我们要通过这次会议,明确方向,统一认识,交流经验,振奋精神,上下共同努力,各方通力协作,把郊区农村水利工作搞上去,开创一个新局面,为全面实现“七五”计划开一个好头,为首都建设和郊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