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4]50号
国务院办公厅:
李鹏副总理对《著名硬气功艺人侯树英因生活无着拟出国定居》问题批示后,我市陈希同市长责成市体委迅速研究解决,经进一步听取侯树英的意见,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已对侯树英做了如下安排:
一、吸收侯树英和其妻孙素兰为国家职工。侯树英定为二级教练,月工资一百六十二元;孙素兰定为八级教练,月工资七十五元。工资已从四月份起发给。
二、合理解决住房问题。现已分配给侯树英二间一套的住房两套。
三、成立侯树英硬气功表演团,由本市体委所属北京市体育服务公司领导和管理。
侯树英本人对以上安排表示满意。
有关侯树英硬气功表演团今后培训人才和演出收入的上缴与分配等问题,市体委正在研究解决中。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