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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5〕77号
  2. [发布日期] 1985-06-0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密云、怀柔水库环境保护和开展旅游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5]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密云、怀柔水库环境保护和开展旅游问题向万里同志的报告(京政文字〔1985〕50号),业经万里同志批示:“同意,请耀邦同志阅。”“特别是污染的乡镇企业不能上游办,并管到河北潮白河的发源地。请将此事转告河北(也包括滦河源)。”耀邦同志已圈阅同意。现将上述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耀邦、万里同志的批示和报告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八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解决密云、怀柔水库环境保护和开展旅游问题的报告京政文字

〔1985〕50号


万里同志:

  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我们在密云、怀柔水库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两水库环境保护和开展旅游问题。

  大家一致认为,密云、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的水,是北京市区饮用水的重要来源,在两水库及其周围风景区发展旅游事业,必须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划定地段,严格管理,有计划地进行。会议决定:

  一、密云水库大湖区、怀柔水库全部水域及京密引水渠两侧为非旅游区。要制定管理办法,对前往观光的人严格管理。

  二、密云县可在内湖区和白河郊野公园适当发展旅游事业。但要在环保、规划、水利、公用等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做好统筹规划,搞好污水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三、为了加强对两水库旅游区和非旅游区的管理,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规划局、水利局、公用局、密云县、怀柔县参加,六月十日前修订《密云、怀柔水库及京密引水渠保护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两个水库及京密引水渠管理处是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主要执法单位,两县政府要积极协助并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密云、怀柔两县人民对建设水库、保护水库作出了贡献。保护水质不受污染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小局服从大局,继续为保护水源作出努力。市有关部门在确保两水库水资源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对两县发展旅游事业和乡镇企业,振兴经济,也要给予大力协助。

  特此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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