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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5〕143号
  2. [发布日期] 1985-12-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人才规划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地方) 专门人才“七五”培养规划和后十年 人才培养规划设想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5]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人才规划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地方)专门人才“七五”培养规划和后十年人才培养规划设想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此精神,修订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按照报告要求,认真研究执行。

  市人才规划办公室应将两年来积累的有关资料加以整理,汇集成册,作为今后继续研究、制订人才规划的参考。在完成这项工作后,市人才规划办公室即行撤销。


北京市人才规划办公室

关于北京市(地方)专门人才

“七五”培养规划和后十年设想的报告


  1984年以来,北京市人才规划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专门人才的现状进行了普查,对专门人才的需求进行了预测,并制订了“七五”期间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1991年至2000年人才培养规划的设想。

  一、规划依据

  (一)全市地方专门人才的现状和需求预测全市地方现有专门人才300,409人,其中,研究生914 人,本科生71,251人,专科生54,846人,中专生139,285人,无学历有职称者34,113人。专门人才总数占市属职工总数的11.1%,高于全国的平均值10.7%;平均年龄为38岁,比全国专门人才平均年龄高一岁;党团员占37%。

  本市专门人才队伍虽然具有一定规模,但与首都的地位和四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初步分析,有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数量不足

  根据88个区、县、局、总公司现岗位专门人才缺员的调查,全市缺少各学历层次人员9.68万人。其中:研究生0.07万人,本科生2.1万人,大专生2.6万人,中专生4.91 万人。不少单位重点专业和配套专业缺乏专门人才。截止1983年底,全市乡镇企业8,891个,专门人才仅707人,占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0.14%。

  2、专业科类结构不合理

  工科类的人数占全市专门人才总数的31.62%,理科占8.00%,财经类仅占3.77%、管理类仅占1.15%、政法,类仅占0.65%。在工科类中,重工业专业比例过大,轻工业、食品等专业比例偏小。专业(科类)结构急需加以调整,以适应社会需求。

  3、本科生和中专生两个学历层次中,人才群体年龄结构都在31岁~35岁这个年龄段中,存在着严重的低谷区。在两个低谷区内,全市本科生仅有2,000多人,中专生只有17,000多人。

  4、业务素质偏低

  高级专门人才奇缺。研究生只有914人,仅占全市地方专门人才总数的0.30%;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者2,668 人,仅占全市地方专门人才总数的0.89%。在普查的111 个局级单位中,没有研究生的单位38个,没有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的36个,只有一个研究生的20个,只有一个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的10个。

  专业基础薄弱、知识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在全市具有大专学历的专门人才中,有一半以上是“文革”中毕业的,其中一部分人理论基础较差,业务水平不高。整个专门人才队伍存在着知识老化现象,相当多的人不会使用计算机,缺乏经济管理知识,外语水平低,对新技术、新理论了解少,与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不相适应。

  5、专门人才的分布不合理

  全市的专门人才绝大部分分布在市区。远郊区县的专门人才共48,888人,只占全市专门人才总数的16.27%,又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两大部门。市政口和财贸口的人才紧缺。与中央对首都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第三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6、职称结构不合理

  全市专门人才有各类业务技术职称者141,038人,占专门人才总数的46.95%,没有取得职称的占53.05%。

  7、专业流动的比例较大,部分专业学非所用的现象比较严重

  全市专业流动总人数达53,970人,占专门人才总数的18%。部分专业学非所用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是合理的,如提拔为各级领导和转搞行政管理工作等。有些则是由于政策不落实,使用不当。

  在完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1985年至1990年和1991年至2000年两个阶段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等四个学历层次各个专业的需求量进行了预测。预测的主要结果是:1985年至1990年全市需要专门人才30万人。其中,研究生2,000人,本科生70,000人,大专生78,000人,中专生15万人。其专业科类比例是:理科占总需求量的2.4%;工科占32.1%;农林占3%;医科占12.1%;文科占5.9%;体育艺术占2%;师范占12.8%;政法占4%;财经占12%;管理占13.7%。

  这次预测比较可靠地反映了“七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专门人才需求的主要趋势,是制订我市“七五”专门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依据。

  (二)全市现有市属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目前,全市市属培养专门人才的各类学校已由1981年的271所发展到295所,在校生总规模由1981年的8万人发展到近13万人(不含广播、电视自学视听、自学高考和新建自费走读大学)。共有教职工30,591人,其中,专职教师13,309人,兼职教师4,155人。已有校舍面积131万平方米,其中,市属普通高校65.11万平方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括普通中师)33万平方米,职业中专6.5万平方米,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2.48万平方米。1984年的学生平均教育事业费是,普通高等学校2,421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098元,普通中等师范学校976元,成人高等学校54.67元。

  当前,培养专门人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规模小,培养能力低。市属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的大部分专业一年只招一个班。教职工数量与学生数量之比未达到国家要求。成人高等教育结合成人特点和生产实际不够,办学条件与现有培养人才的规模不相适应。

  2、教育结构不够合理。研究生、中专生的培养规模小。专科生的在校生规模虽然较大,但91.8%为成人专科在校生,普通专科在校生仅占8.2%。医药、政法、管理等科类所占比例也较低。

  3、由于长期对学校包得过多,统得过死,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一些学校专业面窄,适应性不够强,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亟待改进。

  4、教育投资不足,办学条件改善缓慢。很多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无法购置,基建投资少,建设慢,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紧张,难以扩大招生规模。

  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本市各级各类高、中等教育要大力改革,稳步发展,逐步形成具有本市特色的、与四化建设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为九十年代和下世纪初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各类合格的专门人才。

  1、“七五”期间,市属各级各类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要改革教育体制,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稳步向前发展,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

  2、“七五”期间,各校要挖掘潜力,扩大招生。本科一般不建新校。要大力发展中等专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所有学校都要注意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养人才的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在确定专业发展规模、明确重点学科、提高教育事业投资效益的前提下,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增加培养费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更新教学设备,为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目标:

  1、总规模:

  到1990年,市属各级各类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在校生总规模要达到28万人(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12万人,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16万人)。1985至1990年,为本市输送各类专门人才近25万人(含自学高考合格毕业生0.4万人,中央在京院校留我市毕业生1.2万人)。如实现上述目标,毕业生总数可满足专门人才需求总量30万人的80%以上,到1990年,全市专门人才拥有量可达52万人,占职工总数18.2%。

  2、各类学校的培养任务是: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到1990年达到4.5万人(含区、县、局自办学校0.4万人),1985至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0.7%,累计培养毕业生4.6万人;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到1990年达到7.5万人,1985至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8.9%,累计培养毕业生6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到1990年在校生达到8.6万人,1985至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4%,累计培养毕业生7.7万人;

  成人中等教育到1990年在校生达到7.5万人,1985至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1.2%,累计培养毕业生5.5万人。

  另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各专业科类均应随之扩大发展,工科、师范、医药、财经、管理等五大科类在数量上要有较大发展,其中,医科、政法、管理三大科类所占比例要相应提高。工科内部的首都重点发展行业中所需要的轻工、电子、食品、建材、汽车等专业要大力发展。

  三、实现规划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改革。

  1、改革招生计划。把历年由国家统一招生的单一形式改为国家计划招生、委托培养招生和招收自费生三种形式。

  凡由市财政承担教育事业费的各类学校都由国家计划招生。国家招生计划必须保证完成,并要逐步扩大定向招生。为进一步发展单位委托学校培养学生的工作,市属学校对市属的委托单位可酌情减收培养费,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填补。学校可招收少数自费生,在保证入学基本质量的前提下,录取分数可适当降低,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2、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

  改革的方向是,要把毕业生分配到急需用人的单位和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对国家计划招生的毕业生,实行计划指导下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制度。要进一步扩大学校对毕业生的分配权限,政府主管分配的部门可对学校和用人单位组织供需见面,扩大毕业生提前一年预分配的试点,并逐步试行毕业生有偿分配的办法。实行毕业生服务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根据需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按一定比例抽成,由市分配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余缺。

  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工作,自费毕业生自谋职业,不包分配。

  3、改进市财政核拨教育事业费的拨款办法。

  目前,市财政对教育事业费的拨款均按上年经费基数,每年以一定增长率核拨给教育主管部门,使教育事业费与学校招生计划的增减相脱节,影响学校积极性。今后,市财政核拨教育事业费应逐步与学校的在校生人数挂钩。

  (二)集中力量,按照已经批准的规模,首先建设好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学院、首都医学院、北京经济学院、北京电视大学,以及市政府已经批准的17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六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时,要抓紧建设北京师范学院分院、北京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电视中专等院校。

  (三)对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证培养专门人才学校所需的学生来源。普通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要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确定合理的录取比例。对普通高校(包括中央在京院校),应按1:1.5~1.75的比例提供合格的高中毕业生。

  (四)充分发挥中央在京院校的作用。重点为我市培养高质量的师资和研究生,以及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专门人才。

  根据我市对专门人才的需求预测,由市高教局负责提出中央在京院校各专业的在京招生计划,与市属单位的委托培养计划和各专业毕业生的留成计划(含研究生),提前交中央在京院校协商确定。

  (五)为补救现有人才队伍中本科生存在低谷区,从1986年开始,有计划地对企、事业单位中部分33至37岁年龄段具有专科毕业学历的在职职工,采取推荐、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高教局安排在市属高校学习一年半至两年,经考试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仍回原单位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的培养费由原所在单位承担。

  (六)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市属学校集资、捐助,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学校挂钩,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凡投资的单位均可优先得到所需专业的毕业生,对于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将采取各种方式给予表彰。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培养专门人才的工作,并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要逐步完善发展教育事业的法规。教育和计划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加强全市专门人才培养工作的综合研究和统筹规划。

  四、完善“七五”期间培养专门人才规划需要的基本条件

  (一)根据人才培养规划,“七五”期间,需要增加师资15,500人,其中,普通高校需4,200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师)需6,000人,成人高、中等学校需4,000人,职业中专需1,300人。所需师资将纳入全市师资培养规划,统筹安排。

  解决师资不足,提高师资质量,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1、除已确定的师范类院校继续扩大招生规模外,其它市属普通高校,每年要抽出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生分配到各级各类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任教。从1986年起,市属普通高校都要办一定数量的师资班,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师范生待遇。

  2、抓紧在职教师的进修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进修院、校培训在职教师。普通高校应承担在职教师的进修任务,由各教育部门提出计划,逐步实现。

  3、对改作其他工作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要鼓励他们返回教育战线,为首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各办学单位要舍得抽调得力干部充实所属学校教师队伍。要充分利用科研单位、厂矿企业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上的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课和传授技艺。

  (二)“七五”期间培养专门人才所需教育经费的初步匡算:

  教育经费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及基建投资,“七五”期间,培养中等以上专门人才,初步匡算为11亿元,比“六五”期间的5.4亿元增长一倍,其中教育事业费为8.16亿元,比“六五”期间的4.3亿元增长89.8%,基建投资为2.84亿元,比“六五”期间的1.1亿元增长1.58倍。

  “七五”期间的教育经费将逐年增加,拨款的原则是:

  (1)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地方财政中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2)各校经批准的发展规模不得自行扩大,基建投资主要依据已被批准的规模及编制分期安排,并保证重点,优先安排师范院校的基建项目。

  (3)在市政府决定首批办好的17所中等专业学校中,行政事业部门办校的基建费由市财政拨款,企业部门办校的基建投资由办学单位拨款,对个别困难大的学校从市基建投资中给予适当补贴。对6所职业中专学校,市财政要重点给予支持。

  五、1991~2000年人才培养规划设想

  人才的培养,既要为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更要着眼于未来发展。根据全市地方专门人才需求预测,1991 ~2000年的需要总量为55万人。其中:研究生0.8万人,本科生13万人,大专生14.2万人,中专生27万人。完成后十年人才培养规划的设想是:

  1、市属普通高等院校继续完善办学条件,更新教学设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改造旧专业,增设新兴的边缘学科,努力创出几所“橱窗”式的院校,使市属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模,由1990年的4.1万人,发展到2000年的6万人,预计年递增3.9%。十年内提供毕业生12万人。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师范和职业中专,在校生规模由1990年的7.5万人,发展到2000年的10 万人,预计年递增2.9%。十年内提供毕业生25万人。

  3、成人高、中等专业教育,主要是调整布局,提高质量,更新知识。预计后十年可提供成人高、中等专业毕业生20~25万人。

  完成上述规划设想,到2000年,市属专门人才拥有量将达到103万人,比1984年增长2.43倍,这期间专门人才的平均增长速度为8%。预计到2000年,市属职工为400万人,专门人才占市属职工总数的百分比由1984年的11.1%,提高到28.5%。如果把中央单位包括在内,预计到2000 年,全市拥有专门人才150万人,如全市职工总数为500万人,则专门人才占职工总数的30%,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

  “七五”期间的人才培养规划,不仅是解决当前的人才短缺,更主要的是理顺教育内部关系,为后十年的经济振兴及下世纪的腾飞打下扎实的基础。应当动员全社会重视人才,关心、支持人才培养工作,增加必要的智力投资,以使规划和设想如期实现。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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