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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17号
  2. [发布日期] 1986-03-0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出行调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各种出行活动逐年增多,城市客运交通量迅速上升,“乘车难”、“行路难”问题日趋突出。为此,市政府决定开展一次居民出行规律调查,以掌握居民(包括外来流动人员)出行的流向、流量分布及在一日内各个时段上的分布,为挖掘现有道路和交通设施潜力,科学地调整公共交通线路网,综合治理交通,制订客运交通长远规划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工作在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丰台、朝阳、石景山区、通县及大兴县黄村镇、昌平县昌平镇、,沙河镇进行,对六至七十岁有出行能力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抽样调查,实际调查人数约三十万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居民出行调查领导小组,由张百发副市长任组长,市科委主任陆宇澄同志任副组长,高原、徐继林、江波、柯焕章、梁武生、阎景迪、刘培温、张润辉、刘克崮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梁武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巨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规划局、地铁总公司派人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交总公司公共交通研究所内。

  各有关区(县)、街道(乡镇)也要成立区(县)、街道(乡镇)两级居民出行调查办公室。由主管区(县)长兼任区(县)调查办公室主任,成员名单请于三月底以前报市调查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市调查办公室于一九八六年四月份在西城、朝阳区各选一地区进行预查,组织区(县)、街道(乡镇)调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参加预查工作,以取得经验。由市调查办公室统一确定调查方案和正式进行调查的时间。各区(县)调查办公室要将调查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市调查办公室。

  这次居民出行调查是解决本市交通问题的一项基础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请各区县、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调查质量。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市调查办公室另行布置。

  一九八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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