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9]8号
市劳动局、旅游局、园林局、机械局、粮食局、一商局、饮食服务总公司、汽车工业联合公司:
外交部和经贸部安排我市选派1989年度出国服务人员17名。市劳动局与有关局、总公司协商提出了分配方案(见附件一),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请严格按外交部外行函〔1988〕560号文和经贸部(88)外经贸总人字第17号文(见附件二)的要求做好选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选派出国服务人员的政审材料报市劳动局审核,由市劳动局汇总后统一报外交部和经贸部。
附件一:1989年度为外交部、经贸部选派出国服务人员分配方案(表)
附件二:外交部外行函〔1988〕560号文、经贸部(88)外经贸总人字第17号文
1989年1月28日
附件二:
关于1989年度出国服务人员选调计划的通知
外行函〔1988〕560号
二十五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
1988年度选派的出国人员,在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政治素质和技术水平等方面,总的来说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为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作出了贡献,但有少数人政治素质差,技术水平低,组织纪律不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得不提前调回,使工作受到影响,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1989年拟请你省(自治区、市)选派各类服务人员12 名,请于1989年4月底前政审完毕,填写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统一用我部行政司印制的表格)连同档案汇集到你省(自治区、市)主管部门,再与我部行政司联系审查办法。
关于出国服务人员的条件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文革”中有打、砸、抢行为的人不要选送。
(2)本人政治历史清楚,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大的子女。父母已去世要注明时间)和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叔、舅、姑、姨和兄弟姐妹等。岳父母已去世要注明时间)政治历史清楚。
(3)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4)努力学习,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好。
二、技术条件:
厨师:能独立操持对外宴请和各种招待会,具有红案一级以上技术水平,并会做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名菜。最好是红案较强,也会做些白案,如宴请用糕点和一般面食,馒头、包子、饺子、烧麦、春卷皮并会做豆腐、发豆芽菜等。由于二级以下的厨师积压未派数量太多,故请各省、自治区、市大力支持,1989年的厨师质量要进一步提高。
司机:具有在大、中城市开大、小轿车(务请在技术情况栏中注明准驾车种和开过何种车辆)并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会二、三级技术保养和一定的维修技术。年龄在40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5米。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更好。
招待员:熟悉对外宴请的摆台、招待业务,懂礼貌。会一定的常用外语、放电影、理发等则更好。年龄在30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8米。
理发员:会做男、女各种发式和冷烫,懂摆台、招待业务更好。年龄在3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8米。
电工:经过正式技术考核,持有电工执照,会修理发电机、照明设备和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会维修空调及复印机更好。年龄在45岁以下。最好在宾馆选派。
花工:会培养、栽培花卉、制作盘景和管理草坪、修剪观赏树木等,要求既懂花卉也懂园林技术。年龄在45岁以下。
水暖工:能使用和维修锅炉、暖气设备、卫生设备和各种管道设施等。如懂电工技术更好。年龄在45岁以下。
以上各工种的人员均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各工种的技术情况请详细填写,如系多面手者,也请将具体工种写明。
基于国外工作特点,请各省、自治区、市尽量从省、自治区、市直属机关、外事旅游接待部门和大、中城市的人员中择优选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从县级以下单位选派的人员,很难胜任使、领馆工作。已提干的人员和脱产时间长、业务已经生疏的以工代干的人员不要选派,不要搞“照顾”。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本人病史上没有精神分裂症,癫痫病,脑震荡,传染病,严重的皮肤病,肌肉萎缩,视力不好及其他慢性病。需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作近期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转氨酶、三T和澳抗H。A。A等)并务请主治大夫签署诊断意见,盖公章。
外交部
1988年9月29日
关于请选派1989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函
(88)外经贸总人字第17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1988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在各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1〕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1〕65号文件精神和明年我部驻外机构服务人员轮换情况,我部编制了1989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计划,拟在你省、市借调厨师3名、汽车司机2名。请按中办发〔1982〕26号文件关于《出国人员审查暂行规定》进行选审。
为确保出国人员的质量,在选派工作中,请严格把关,既要重视政治条件,又要注重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以适应国外工作的需要,特别要注意对出国人员的思想、道德、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文革”中没有打、砸、抢等行为。
2、有较好的思想修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生活朴素。组织纪律性较强,遵纪守法,能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分配,不挑肥拣瘦,家庭关系和睦。
3、肯钻研业务,技术水平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厨师一般要从中等以上城市的各宾馆、饭店中挑选,要能独立操办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型宴请,持有三级以上厨师证书。司机要求具有在大、中城市开车5年以上工龄,驾驶技术熟练并做到安全行车,能排除汽车一般故障。除熟悉上述工作外,最好一专多能,掌握一些电工、水暖工和宴请服务等工作。
4、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需经县以上的医院做近期体格检查(包括肝功能化验),并有主治大夫签署的诊断意见。出国人员的年龄,厨师不超过50岁,司机不超过45岁。
请各省、直辖市按上述要求于1989年3月底以前,将选派的人员名单及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一同寄给我部总务司人事处。
此函我们已同时发给你省、市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单位北京市劳动局。
对外经济贸易部
198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