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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9〕19号
  2. [发布日期] 1989-03-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陈希同市长、张健民副市长在市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陈希同市长和张健民副市长在市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作用,把行政监察工作搞好。

  1989年3月19日    


陈希同市长在市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89年1月28日)


  刚才,吕玉东同志部署了1989年监察工作任务,张健民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监察工作提了要求,监察部副部长刘鸣九同志讲了许多鼓励和支持我们北京市监察工作的话。他们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做监察工作很辛苦,特别是我们的监察机构组建不久,困难很多,但同志们不求名利,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取得了很大成绩。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为什么要设立监察机构,它的作用是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明确了,但玉东同志还是要我再讲一讲。我们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有权威的、得到人民信赖的、效率高的政府,才能领导人民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根本目的。要做到这一点,没有监察部门不行。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政府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政令不畅通,说话不灵,部署的工作不能落实,就谈不上是有权力、有威望的政府。如果政府官员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就谈不上是受人民信赖的政府。所以,需要有一个部门,就是监察部门,来维护、加强政府的权威。对那些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法规、政策的部门和官员,对那些腐化堕落的官员,监察部门有权追究他们的问题,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理,以保证政令畅通和政府廉洁,从而使政府得到人民的信赖,以维护政府的权威。由此可见,监察部门的权力是“权中之权”,监察部门是执掌政纪检查的机构,是政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这个部门,由各级行政首长直接管监察工作,是非常正确的。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担负的重要责任,通过你们的工作,来维护政府的权威,使政府不脱离群众,廉洁高效地工作。希望同志们在这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第二,监察工作必须抓重点。

  一是要抓重点事,二是要抓重点人。

  抓重点事,是说监察工作要重点抓住三件事:一是政府的廉洁问题,二是政令畅通问题,三是政府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这三项任务中,最重要的是廉政问题。因为这是关系到政府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政府能否得到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最基本的条件。什么叫廉洁?廉就是清白,洁就是干净。不清白、不干净的政府,人民是不会信任的。现在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某些不正之风反映很多,意见很大,对此,我们要有个正确的估价。从总体上讲,必须充分肯定我们的政府是廉洁的,是努力为人民服务的;绝大多数的政府工作人员是廉洁奉公的,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讲的那样,一个个都是饭桶,是脑满肠肥的贪官污吏。但是,也的确有极少数不廉洁的分子,数量虽然很少,但影响很坏,已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必须坚决查处,防止其蔓延。监察工作要以廉政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业务。

  在抓廉政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抓政令不畅通和失职渎职问题。这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中尤为必要。一个政府要有权威,必须令行禁止,说话算数。如果说了不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没有什么政治优势可言,政府也不会有权威,就办不成事,这个政府就是无用的政府。所以,监察部门要坚决维护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对那些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法规、政策的人,要坚决拉下来,四川话的拉下来就是撤职的意思。这是保持一个有权威的、高效率的、受人民信赖的政府所必需的措施。有的人既不贪污,也不盗窃,也不占公家便宜,但就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决定置若罔闻,不传达、不贯彻,甚至阳奉阴违。他认为,自己一不贪污,二不受贿,你能把我怎么着?他底下的人也会上行下效,用这种办法来对待他。这样,我们政府的工作还怎样进行呢?所以,仅仅打击几个贪污受贿分子,不见得政府就有威望了,办事效率就高了,人民群众照样有意见。所以,对这种人必须严肃处理。最近我们处理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再遭污染破坏的问题,对一名区长、一名副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就是表明这样一个态度:对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指示、规定、部署等,必须坚决执行,对不认真执行的,就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抓重点人,是说监察的重点要放在主要领导干部上。目前,全市监察对象有20多万人,光靠监察部门的力量,覆盖不了这么大的工作面。所以,市监察局要重点监察市级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各委办局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各区县的正副区县长;区县监察局重点监察区县政府的主任、局长;各局(总公司)监察处重点监察各部门的处长。监察部门的重点就应该放在这些人身上。把这些政府的组成人员、政府组织系统的主要领导人抓好了,我看北京市的问题,不能说百分之百的得到解决,起码是大的问题就抓住了。这些人如果能为政清廉,能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能兢兢业业地工作,不玩忽职守,不失职渎职,那么,他也会要求下面的人这样做,违反纪律、贪污受贿、违法犯罪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这就叫一层抓一层、一级抓一级。现在群众期望很高,议论我们光打苍蝇不打老虎。如果我们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都摸清了,确实没有发现老虎,实事求是地向人民群众说清楚,群众也会满意的。

  第三,监察系统的同志要当好人民政府的“包公”。

  说当“包公”,这是个比喻,意思是说,作监察工作的同志要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依法办事,严肃执法,敢于碰硬,敢于同各种违反政纪现象做斗争,敢于同包庇者做斗争,不受说情风的干扰。我觉得监察系统的同志们,应该用这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监察部门这个“包公”,是保证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前进的重要保证,不仅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需要,即使在将来也同样需要。所以,监察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在选拔干部时,一定要注意质量,要“宁缺勿滥”。现在从事监察工作的同志是清廉的、清苦的,这样给大家工作带来一个有利条件,就是监察别人时好说话。政府工作人员的生活也将逐步得到改善,希望大家继续保持高昂的革命精神,把监察工作推向前进,在1989年取得更大的成绩。


张健民副市长在市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89年1月28日)


  这次会议,是我们北京市重新恢复建立行政监察体制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市监察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区、县、局、总公司主管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全体监察干部。国家监察部刘鸣九副部长亲自到会,我们还要请他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示。

  刚才,吕玉东同志按照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北京市的情况,对全市监察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明确了今年监察工作的重点,提出了“抓思想认识、抓为政清廉、抓行政监督、抓案件查处、抓队伍建设”五项任务。我同意这个部署。希望各级监察部门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谈五点意见。

  一、全市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一年来,全市的监察工作艰苦创业,克服困难,打开了工作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区、县和主要的局、总公司的监察机构已经组建起来,初步建立了全市的行政监察体系。二是组织清查了全市的涉外经济合同。共清查合同75000多份,涉及金额82亿多美元。查处失职、渎职和经济违法案件37起,并协助有关部门堵塞了一些漏洞,健全了一些制度,加强了管理。三是受理违法违纪案件1500余件,立案查处的323件,惩处了一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人员,严肃了政纪,促进了政府的廉洁。四是配合市政府在东城区开展了“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为民服务、管好首都”的试点工作,初步探索出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路子。五是建立了市、区、县政府的举报机构。市政府举报中心设在市监察局,成立两个多月来,已受理举报3000余件。此外,各级监察部门还参加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财政、税收、物价和金融信贷等大检查。监察机构虽然成立的时间较短,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二、监察工作必须加强

  行政监察是行政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在整个行政监督体系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是我们建设廉洁的政府,使行政管理系统运行机制能够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监察机关建立不久,已初步显示出它独有的作用。当前,在新旧体制的转换时期,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尚未确立的过程中,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还没有通过法律手段严密规范。这种情况使一些人凭借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很容易滋生蔓延权力和金钱交换的腐败现象。因此,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监察工作。今年,各级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监察业务。

  1、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加强监督检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监察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为治理、整顿工作清除一些障碍,保证政令畅通。

  2、要围绕政府的廉政建设加强监察。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东城区廉政工作的经验。各级监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把群众意见最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我们监察工作的重点,从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入手,逐步展开。同时,要抓好举报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开处理贪污受贿、弄权勒索、权钱交换的典型案件,表彰为政清廉、奉公守法的先进典型。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环节,防止滥用权力,解决违法不究的问题。

  3、认真查处严重官僚主义问题,保证政府官员尽职尽责、高效能地做好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严格履行自己职责,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的,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4、加强对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监察。目前,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的情况比较严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情况大量存在。除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不强,需进行法制教育外,对行政机制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行政监察部门要承担起监督责任,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

  5、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察,以保证严肃执法和廉洁执法。严肃执法,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而廉洁是严肃执法的基础。因此,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监察干部要做铁面无私的包公,做强项令董宣。只有监察干部自身铁面无私,依法监察,才能力排干扰,扎扎实实地办几个案子,提高办案质量。国务院已经授权监察机关,在所在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力,监察机关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下一级监察机关有权向上级监察部门报告重要案情,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干预。

  三、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监察工作

  市监察局和各区、县、局、总公司的监察部门都是新组建的,困难还很多,需要各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为监察部门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市监察局工作就是由陈希同同志亲自抓的。各区、县、局、总公司也要由一把手主管监察工作,并切实地把行政监察工作提到领导的议事日程上来。希望各区、县、局、总公司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设法为监察部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监察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除了人员编制、业务经费、办案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等条件外,还包括让各级监察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同级政府或政府部门的一些重要会议。根据希同同志的指示,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就有市监察局局长列席。这样,可以使监察部门多了解一些情况,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为监察部门查处案件撑腰,鼓励他们敢于碰硬,越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越要坚决查处。对上级监察部门来检查工作或进行案件调查,要积极提供情况,主动配合,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或设置障碍。对监察部门提出的建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研究。

  四、监察、监督工作要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必须综合治理。就是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制度的、纪律的、教育的手段,五管齐下,互相补充,取得实效。监察部门要主动与纪检、检察以及法制、审计等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保证工作的衔接,做到既有分工,又密切协作。市委已建立了法纪联席会议制度,从前一段对一些难度很大的案子处理情况看,法纪联席会议制度在加强协调、综合整治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然,各部门之间也有某些制约,这在法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我们对案件做出实事求是的处理,防止滥用权力。不应该把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看作是扯皮,是不协调。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接受党和政府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这些监督对于我们的实际工作尤为必要。

  五、搞好监察工作队伍的建设

  我们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搞好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建设一支好的监察队伍。首先要有一支振奋精神、献身于监察事业、以清廉为荣、愿为廉政工作贡献终身的干部队伍。这是从政治素质上讲的,仅有这些还不够。由于我们所监察的问题内容很广,监察对象又有着各自的专业业务,监察干部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业务知识。所以,监察部门的干部政治素质要强,业务知识面要广,这就要求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同时监察队伍在组建过程中,要严把进人关,宁缺勿滥。希望各区、县、局、总公司重视充实和加强监察队伍,抽调优秀干部到监察部门来。也希望市监察局和各区、县、局、总公司的监察部门,进一步做好监察干部的培养和提高工作。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请大家回去后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把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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