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8]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搞活企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88年7月23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搞活企业的意见
市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中央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现从本市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工商行政监督管理的意见如下:
一、方便企业办照,支持企业搞活
1、继续下放审批权限。除全国性公司的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厂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公司)由我局直接受理、核准发照外,其他企业一律由所在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对其中使用“北京”、“北京市”名称(不挂区县名)的企业,我局只核定是否重名,不再核定其他登记事项。
2、减少审批层次,缩短审批时间。城近郊区企业登记的受理和初审工作,不再由基层工商所承办,改由区工商局直接办理。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科要建立严格的审批责任制,做好受理前的咨询、服务工作。正式受理企业办照申请后,一般要在15天内完成登记发照工作。涉及几个部门的,应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合审批制度。
3、放宽企业审批条件。在坚持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前提下,对新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如不涉及增加全民所有制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问题,可先发照,后补市计委批件;对社会集资兴办从事饮食、服务、修理的集体企业,如其它条件具备,尚缺担保企业证明的,可先批准开办,后补担保证明。
4、放宽企业名称管理。除市属企业和中央、部队、外埠在京企业及跨省、市的联营企业可使用“北京”、“北京市”名称外,下列企业也可使用“北京市”名称,不挂区、县名:产品荣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名牌称号的企业;外向型生产、经营企业;跨区、县的联营企业;科技开发型企业;饮食服务行业中历史悠久、有经营特色的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的企业。
5、放宽经营范围。在政策允许、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允许一业为主、兼营其他。
二、大力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生产经营企业的发展
1、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批前的服务工作,缩短审批时间。只要登记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备、合法、有效,一般在5天内完成登记发照工作。
2、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管理。允许有特殊情况的企业使用不带说明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名称。允许外方企业集团承包经营的合资合作企业使用其企业集团的名称。
3、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兼营与主营相关联的项目。服务行业(包括餐饮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兼营与主营相关联的零售商业。
4、鼓励国营、集体企业发展出口创汇商品的生产,允许外贸企业的经营范围突破行业分工限制,放开经营。外向型企业要求扩大经营范围的,只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积极支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增项手续。
三、继续扶持个体经济、私营企业的发展
1、在城区和县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合伙,下同)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不再由基层工商所受理,改由区、县工商局直接受理,一般在15天内完成登记发照工作。
2、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聘用在职科技人员业余从事技术和咨询服务。
3、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与国营、集体企业开展经济联合,举办联营企业。
4、对贫困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酌情减收管理费,以促进该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促进市场发展,活跃商品流通
1、在加强市场管理的同时,对参加集市交易的人员做好疏导和服务工作。对外地来京或本市郊区农民临时贩运蔬菜无营业执照或自产证明的,亦准予经营。
2、适当放宽流通政策。生产企业购进或统一分配给的生产资料,自用有余或因品种规格不对路等原因而闲置的,允许调剂、串换和有偿转让;广东、福建两省进口的凭“准运证”进京的24种商品(见京政发〔1986〕9号文件),由于特殊原因再转运出京的不予查处;未经办理“准运证”进京的广东、福建进口的24种商品,允许当事人限期补办准运手续。
五、商标、广告、合同管理工作要适应开放、搞活的需要
1、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权限。凡在本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一律由所在区、县工商局审查核转。罚没款在5000元以下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一律由区、县工商局审理。
2、把临时性广告中的展销会、年鉴、工商企业名录广告,以及十条主要街道和地区(附后,东西长安街、北京站、首都机场除外)企业自设广告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工商局。
3、加强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远郊区、县可根据本区、县情况,设置派出庭,简化程序,方便办案。加强合同鉴证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及时发现处理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
六、成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宣传,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照提供咨询服务。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8年6月2日
附:
主要街道和地区名单
一、首都机场――东环北路――建国大街――天安门――首钢东门
二、崇文门东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西大街
三、甘家口――阜成路――阜成门大街――西四东大街
四、北京工人体育场――宽街――新街口――首都体育馆
五、前门――珠市口――永定门桥头
六、菜市口――宣武门――西四――新街口――北太平庄
七、磁器口――崇文门――雍和宫大街
八、西二环路、北二环路、东二环路
九、三里河路(南口――北口)
十、北京站、北京南站、八达岭长城、十三陵、香山、颐和园(门前)、慕田峪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