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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7〕123号
  2. [发布日期] 1987-08-0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的请示》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7]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的请示》,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统计部门和有关的街道办事处,抽出一定的人力,完成这项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统计局另行布置。

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的请示

(87)京统调字第130号

市人民政府:

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调查工作自1979年恢复以来,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人民生活,了解居民收入、就业状况,制定工资政策和物价政策提供了大量数据和情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城市经济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价格体制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逐步实施,劳动就业面的不断扩大,使城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有了较大的调整。为了增强城市住户调查的代表性,相应地建立新的调查网络,国家统计局通知,拟在全国进行1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和收入以及住房、耐用消费品拥有和需求情况等。

目前我市城市住户调查的1000户居民家庭经常记帐户,是1984年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统计局等6个单位联合通知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近郊区进行了10000户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的基础上抽选出来的。这次调查的户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的最低限要求,需要调查2500户。通过这次调查抽选经常性记帐户,从1988年开始调整现调查网,以增强代表性并在2500户的范围内试行样本轮换制(即每年更换部分经常记帐户),解决调查户长期记帐而产生的厌烦情绪,提高调查质量。我们还准备以这2500户为基地,开展各项专题调查,向党政领导反映调查户的情况和各种信息。

这次调查涉及户数较多,政策性强,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市统计局向当地政府汇报,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完成这项调查工作。为此,请市政府批转我们这个报告,责成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统计部门和各有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市统一的调查方案要求,抽出一定人力完成此项调查工作。不足的调查经费将商请市财政局予以适当补助。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我局将另行布置。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北京市统计局    

198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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