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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36号
  2. [发布日期] 1986-04-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审计教育经费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审计教育经费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组织核算。教育经费要专项专用,讲求资金的使用效果,切实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今年内,对各项财产、物资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将帐外财产、物资清理入帐。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二、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合理组织的一切预算外收入和集资收入都要纳入单位核算,主要用于补充教育经费。不能以任何借口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能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认真查处,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的要如数清退,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区、县审计局要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的部署,继续搞好对教育经费的审计。

  三、市、区、县教育部门要在今年内把内部审计机构建立起来,在部门领导和同级审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对本部门及所属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于六月底前报市审计局。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审计教育经费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审计署《关于审计教育经费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报告反映的问题应引起普遍注意,所提建议,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执行。

  近几年来,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增拨大量教育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切实把这些资金用好,争取更好的效益。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认真纠正只管要钱花钱,不抓财务管理,不问经济效果的倾向。对挪用、浪费教育经费的,一定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者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审计教育经费的报告

国务院:

  为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以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我署布置,去年部分地区对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主要是审计一九八四年的普教经费,重点是教育主管部门。审计面较大的有湖南、陕西、辽宁、上海等十二个省、市。据不完全统计,十二省、市共审计二千二百一十八个单位,查出各种违纪金额八千二百二十八万元,约占被审单位教育经费总数的百分之九。在违纪金额中,挤占挪用的约占百分之四十,虚列决算、转移积压资金的约占百分之三十,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等约占百分之三十。致使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审计结果看,当前在教育经费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挤占挪用。十二省、市共查出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三千二百九十一万元。其中,据辽宁等五省统计,教育主管部门挤占挪用的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主要被用于盖办公楼、宿舍、招待所和买汽车、办公司等。有些地区挪用学生课桌凳专款,使学生仍用土桌凳上课。有的克扣学生助学金、教师福利费和民办教师补助费,侵占师生利益。有的敞口乱花钱,如湖南省沅江县教育局一年召开七十二次会议,有的会议伙食标准每人每天高达十八元。河南省平顶山市普及小学教育验收团共六十九人,到舞阳钢厂区验收五天,区教育局开支招待费一万零五百多元,每天人均三十多元。二是弄虚作假,转移办学资金。据湖南、陕西、辽宁等九省、市统计,这方面共查出二千一百三十三万元。如江苏省南通县教育局将预算内资金一百零八万元虚列支出,转存在木工场和校办工业公司,而一些乡村小学的危房却得不到修缮。一九八四年黑龙江省拨给萝北县水毁校舍救灾专款十七万二千元,其中十五万元被县教育局转移到预算外,不予下拨,延误了校舍修复,影响了正常教学。

  三是乱收费,滥发钱物。有些地区向学生乱收费的名目达二十多种。有的中学对转来的学生收取转学费,每生高达一千三百元,由家长所在单位负担。有的任意提高“学杂费”收费标准。有的打着“集资办学”的旗号,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向机关、工厂、部队和群众要钱要物,不给就不让学生上课。有的巧立名目,滥发钱物。江苏省有的中学为教师发补贴达二十五种,连教师辅导毕业生填志愿表、筹备校庆等,都要发“超工作量补贴”。

  四是财务管理薄弱,漏洞大。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普遍薄弱,一是多数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少人不懂会计,帐务混乱;有些单位根本无帐,而是“每月一个卷、每年一个包”的“包包帐”。二是内部管理不严,会计、出纳不分,报销不审核,财务人员调动工作不移交。三是很多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混乱,固定资产无帐,物品领用不登记。这就给胡花乱用提供了方便,使经济犯罪活动有机可乘。陕西省黄龙县石堡镇小学副校长,长期兼会计、出纳,贪污二万一千元。

  五是人员普遍超编,部分教育经费没有发挥效益。据湖南、安徽等省调查,教职工超编人数一般占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很多地区存在“三超一缺”,即教育主管部门、城镇学校和行政人员超编,而任课教师缺额。一方面超编,一方面又要花钱请代课教师,增加了经费开支。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只抓教学,不抓财务管理;只想要钱,不讲核算;只知花钱,不问效果;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不严。有些则利用职权,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利。通过这次审计,许多同志认识到笼统地说教育部门是清水衙门是不符合实际的。

  为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加速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建议:

  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去年财务大检查中没有检查过或检查不彻底的单位,都要认真进行检查补课。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抽查、验收,发现问题抓紧解决。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协助搞好检查,并对教育主管部门普遍审计一次。

  二、严肃财经法纪。对于查出违反法纪的问题,特别是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挤占挪用的教育经费必须归还。预算内转到预算外的资金,要全部转回。属于乱收费、乱摊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清退。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等,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财务管理,搞好财会人员培训。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今年年底以前把财务机构健全起来。所有教育单位,会计、出纳要分管,做到帐目完善、手续齐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建立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单位领导人调动时,对其任期内的财务收支要经过审计后,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严格定员管理。建议教育、劳动人事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超编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审计署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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